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11月13日至28日,河南省委第十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专项督察。8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逐项整改、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问题一 “生态环境质量仍待提高”
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大气环境形势严峻”问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大幅下降,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2020年,河南省多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近年来最高水平。其中,PM10、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3.5%、11.9%,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45天,是2015年以来最好的一年。
为推进河流断面稳定达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金堤河流域持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蟒河流域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阳平河、弘农涧河分别建成含重金属矿渣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和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2021年1—6月份,阳平河张村桥断面水质、弘农涧河坡头桥和窄口长桥断面水质均达标。
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同时强化污水设施运维管理。计划2021年年底前,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对不能正常运行的,查明原因,分类改造,逐步解决建而不用的问题。
问题二 “企业环境问题依然多发”
为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推行排污单位“一证式”“一体化”执法监管,实施违法通报和曝光制度,严惩环境违法,同时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对于“个别企业超标排污”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全省废水、废气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有5000余家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同时大力推进治理任务落实,完善污染治理保障措施,制定发布了多项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标准。
针对“散乱污”治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建立“省级考核、市级督察、县乡整治、乡级排查、网格监管”的责任机制,有效遏制、打击了散乱污“死灰复燃”苗头。
问题三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还不到位”
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扩充完善了河南省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功能,极大提升了预报能力及重污染天气分析能力。同时,在预警前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及重污染应急应对会商会,预警期间每日加密预报和提醒污染区域。
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修订完善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等配套规定,指导各地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进行绩效分类管理。去年,全省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52380家,其中认定A级企业51家、B级企业413家、绩效引领性企业530家。
完善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健全了研判、预警、监控、督察、问责等有效管控机制,预警期间每日会商研判发布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有关要求,通过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和环保电力省级监管平台,每日跟踪调度全省工业企业用电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预警期间停限产企业应停尽停,应限尽限。
问题四 “黄河流域污染隐患和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拟在黄河流域选择部分试点县,为全省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与绩效评估工作探索经验和方法。同时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监督指导工作,加强省级层面的统筹规划。
为降低尾矿库对黄河流域造成的环境风险隐患,2021年5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相关省辖市编制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做到排查防控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排查出的问题有清单、有整改。截至2021年7月底,共排查发现隐患尾矿库22座,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同时健全制度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防范风险。(河南日报记者 赵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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