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首票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减免税审核通过海关确认
2021-09-03 08:59:17来源: 郑州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首票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减免税审核通过海关确认

  记者9月2日从郑州海关获悉,郑州海关8月31日成功完成河南省首票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减免税审核确认,将为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进口的一批维修器材减免关税1.21万元。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航材新政给企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利好,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免关税100万元左右。

  为中州航空带来信心的,是财政部、海关总署于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项政策,进口航材可以享受免征关税优惠,这有利于解决国内航空公司及维修单位进口维修航材关税成本高的问题。郑州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航材新政进一步扩大了免税主体范围,取消了额度管理,延长享惠期限至10年,降成本、稳预期作用进一步增强。另外,免税进口航材将不需要按特定的减免税进行后续监管,企业在使用航材方面自由度更大。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已有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等11家本土航空公司及维修单位可享受该政策。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大幅降低河南航空运输企业维修成本,有力促进本土民用航空运输、维修产业发展。(郑州日报记者 侯爱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