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2月18日电 (时岩)日前,河南省河长办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向全省印发《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河南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范围、建设标准、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以及幸福河湖评分细则、建设方案编制大纲等,提出要在全省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健康美丽幸福河湖。
方案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建设幸福河湖是有效保护江河湖泊自然资源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要求,河南省将坚持“安全为本、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文化传承”的基本原则,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标准,全省每年建设一批省级幸福河湖,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提档升级,逐步实现“江河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美好愿景。
《方案》还提出,自2023年开始,河南省每年建设不少于10条(段)省级幸福河湖、100条(段)市、县级幸福河湖,到“十四五”末,全省建成不少于30条(段)省级幸福河湖、300条(段)市、县级幸福河湖,推动河南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均可申报1~2个河湖,申报的河湖重点考虑省、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河南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河南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的河流(河段)长度原则上不少于20公里,水库湖泊水面面积不少于1平方公里,市县级幸福河湖可适当减短河流(河段)长度和缩小水库湖泊水面面积。
另据介绍,为强化奖惩,河南省还建立了激励、约束和退出三个机制,对省级幸福河湖实行动态管理。激励机制方面规定:被评定为省级幸福河湖的,将给予一定的项目投资倾斜,作为年度河湖长制考核加分项,并作为备选对象,下一步优先申报国家级幸福河湖;约束机制要求,对防洪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年均水质类别不达标的、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7种情形,实行一票否决;退出机制规定,被评为省级幸福河湖后,如发生评分细则中否决项情形或经复核指标不达标的按程序撤销省级幸福河湖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