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开封科技创新“六个一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2-03-08 08:46:29来源: 开封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我市科技创新“六个一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记者3月6日从开封市科技局获悉,2021年以来,在开封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凝心聚力,以一系列务实举措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优化创新生态,激发出科技创新活力,“六个一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开封市科技局表示,全市“六个一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巩固加强、一流创新课题凝练显现实效等方面。

  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巩固加强。当好顶层布局“设计师”,我市在优势产业领域积极谋划布局,筹划推进开封市科学院、开封市种业实验室建设,挂牌运行了我市首家中试基地——开封市碳基新能源材料中试基地,实现开封市省级中试基地“零”的突破。当好业务指导“服务员”,开封市组织助企服务人员深入企业、高校院所开展政策精准宣讲、指导帮扶,超额完成省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获批的河南省心脏电生理研究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时空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等填补我市空白。当好平台运行“监督员”,开封市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优胜劣汰,着力提升科研平台机构运行效能,全市省级及以上孵化载体创业团队已达720家,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近百家,在孵企业2021年总收入达2.8亿元。 

  一流创新课题凝练显现实效。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卡脖子”问题,开封市积极组织科研主体承担省级创新课题,实施省创新示范专项3项、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16项,获批首批省“揭榜挂帅”项目1项。同时,对标省科技计划体系,探索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启动面向全国“揭榜挂帅”项目,在第二届中国·河南开放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开幕式现场签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揭榜挂帅”专场签约项目1项。 

  一流创新主体规模持续扩大。开封市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方案,建立完善创新型企业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2021年,新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同比增长82%;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0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4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位居全省第一。同时,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现“四有”(有研发费用、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产学研合作)为目标,全力推动研发活动全覆盖。目前,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已实现研发活动全覆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综合覆盖率超过40%。此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科技型企业认定奖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惠企政策。2021年,全市企业研发补助金额达3998万元,同比增长19.7%,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达4.1亿元。 

  一流创新团队集聚不断加快。开封市制定《开封市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实行高端人才引进“一事一议”,建立乡情引才、项目招才、以才聚才、柔性用才工作机制,建立与开封籍院士、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联系制度,吸引更多急需人才、科研院所、重大项目、高端团队加速集聚。我市大力实施“汴梁英才计划”,组织开展开封市科技创新人才、开封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汴梁科技创新创业杰出人才等评选工作,已建立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1个、省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1个、中原学者工作站1个。我市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设立服务专员,认真落实各类人才优惠政策,提高外国专家申请来华工作许可便利度,优化各类人才在汴创新创业生态。

  一流创新制度得到优化。开封市积极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实施“汴科贷”业务、科技金融“科技贷”扶持政策,2021年,“科技贷”为全市科技型企业放款金额达7006.49万元,同比增长136%。成立开封市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开封市科创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上市发展。

  一流科技创新氛围日臻浓厚。多层次开展产学研对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发布会,实现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规格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开封分赛区暨第四届“中原人才杯”开封创新创业大赛,全市62家企业参赛,较上一届增长106.7%,9家企业进入省决赛并获奖,争取省级奖金70万元,其中锐达医药获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优秀企业奖。(开封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海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