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安阳:凝聚创新活力 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
2022-06-10 09:12:10来源: 安阳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凝聚创新活力 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新闻发布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现会议提出的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的目标任务,安阳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推出百条举措,确保推动省委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6月9日,安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落实‘十大战略’ 助推安阳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重点介绍安阳市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等工作的推进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安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阳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延在发布会上表示,作为牵头单位,安阳市科技局承担了5项重点工作,从机制体制、创新主体、精准服务等方面,凝聚创新活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

  成立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2021年10月,安阳市挂牌成立了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以事业单位身份、市场化薪资待遇吸引人才为安阳市产业服务。围绕安阳市康复产业发展和需求,成立康复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安阳市作为“康复设备之都”和全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市的优势,实现康复分级服务体系全覆盖,打造全国智能康复医疗设备产业生产基地。

  出台科技创新政策“金十条”。重点围绕高企培育和全社会研发费用占比提升,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平台、机构、项目等认定和实施的奖励力度,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措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树标引领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规、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加快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为引领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建立研发活动企业培育库,建立帮扶台账,梳理政策清单,按需精准施策。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等科技创新惠企政策,实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奖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引进奖补政策。

  引入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平台。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作为市政府的一个公益性平台落户安阳,将显著降低银行尽调成本,提高银行放贷效率,并通过一系列指标,在投资机构和企业之间架设快捷的股权、债权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3月31日,安阳市启动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工作以来,共完成企业注册1297家,完成评级1186家,其中A级379家,AA级106家,AAA级37家,AAAA级18家。

  建设离岸创新中心。2022年3月,安阳市科技创新研究院、高新区管委会和北京启迪科技服务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成立运营公司,平行运营启迪创新(安阳)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形成互相连通的双中心模式,以对接创新需求为核心,推动技术交易、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引进、项目孵化及落地,促进各类创新要素的供需对接,打造北京为中心、清华大学为重点、辐射环渤海地区的离岸创新源,服务安阳市存量产业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及动力转换。

  选派工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发展。效仿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首创工业科技特派员选派行动,从高校院所中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到重点工业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开展科技服务工作,解决企业日常“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双千双进”(千名博士、专家、科技特派员进千企,千家企业进院校)活动,帮助企业缓解和克服受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影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目前,安阳市已选派工业科技特派员111名,服务企业99家。(安阳日报记者 牛思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