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干部下沉 发展提速 新乡市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
2022-08-24 17:55:26来源: 新乡日报编辑: 邓高靖责编: 胡晓萌

  原标题:我市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 干部下沉 发展提速

  8月21日,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智能装备产业园里,已矗立起3.5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

  3个月前,这个总投资12亿元的省市重点项目刚完成土地摘牌,小店镇党委即组成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刚为专项负责人。

  “分包干部马路办公、上门服务,区资源规划等部门马上办理,提前15天为我们办完了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真正实现了‘拿地即开工’。”该项目总经理范涛说。

  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稳住了市场主体,就稳住了经济大盘。2022年以来,按照河南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八个深化”要求,新乡市把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全域推行“马路办公、马上办理”工作机制,着力在“广、细、实、准”上下功夫,全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红旗区在新乡市率先出台“马路办公、马上办理、项目为王”工作机制,全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助企干部将办公室设在马路上、建设一线、工厂车间,主动发现问题,倾情解决问题。

  “万新电气”急需工人,“日升数控”“巴山航空”需要车辆通行证,“河南一工”一度面临流动资金压力……相关分包助企干部第一时间获悉情况,第一时间拿出解决方案。

  说到就要做到,红旗区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积极协调,为企业提前兑现了奖励资金202万元。2022年以来,该区为企业拨付各类专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生产奖励等共计1361万元,全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在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中,位于红旗区的“日升数控”“胜华电缆”“百合光电”“布瑞克斯”等15家企业顺利入选河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万新电气”“芯睿电子”“日升数控”3家企业成功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新乡市总数的15.8%,入选数量居新乡市第2位;目标完成率300%,居新乡市第1位。

  从事重组类生物制品代生产的“河南晟明公司”,本计划办理C类药品生产许可证,可目前法规却没有明确规定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只有先取得A类生产许可证,方能办理C类药品生产许可证。

  了解到企业诉求后,新乡市工信局立即分析研判,局长宋光旭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同时将问题同步上报至河南省企服办,加强与河南省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促成了企业按照要求申办了C类药品生产许可证。

  从市级领导到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再到乡镇党员干部,新乡市近3500名助企干部包联了8000个市场主体和项目,实现了“万人助万企”活动的广覆盖。在系统解决企业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已协调解决企业个性问题1600余个,问题解决率达98%。

  与此同时,2022年新乡市还设立了“企业家活动日”,通过定期座谈交流、技术研讨、业务培训等途径,构建了政企零距离沟通互动平台。开发“工业企业供应链大数据服务系统”,把全市1677家规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开展“点对点”对接产供销,全力保供稳链。

  2022年以来,新乡市已累计使用国家、省级通行证1.5万张(次),运载货物近20万吨;成立“公转铁”运输工作专班,开放企业铁路专用线和货场,累计协调“公转铁”运量637万吨;采取“大数据+网格化”防控模式,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大货车无形卡口,落实“三免费”政策,成功实现了“疫断其路、货畅其流”。

  引导企业既不停产又要满产,新乡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了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推动工业企业达产达效、加力提效。经专家初审,新乡市本级有90家企业符合有关奖励条件。

  在“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等牵引性举措推动下,7月份新乡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1%,居河南省第2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4%,居全省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3%,终止了2022年以来连续回落的态势,居全省第3位。在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中,新乡市在全省提升了3个位次。(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军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