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漯河:“龙头”引领蓄势突破 民营经济蓬勃兴旺(国务院大督查点赞河南)
编者按
根据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对河南省的反馈意见,河南省积极探索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路径、漯河市助推民营企业扩投资强活力、鹤壁市供需两端发力着力破解“就业难”“用工缺”等工作真抓实干、可圈可点。这是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果。10月11日起,河南日报将聚焦上述经验、推介优秀做法,在河南省进一步营造真抓实干、改革创新的氛围,以昂扬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0月10日,记者从漯河市政府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报,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60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漯河市助推民营企业扩投资强活力的做法名列其中。这也是漯河市第五次获得国务院大督查表彰。
漯河市民营企业投资活力有多强?双汇发展情况可见一斑。9月28日,全省第六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漯河分会场,总投资100亿元的双汇第三工业园项目开工建设。
“新项目围绕‘一碗饭、一顿饭、一桌菜’,做精中华菜肴,全面切入万亿预制菜赛道。”双汇发展总裁马相杰介绍,双汇第三工业园园区占地规模、项目个数、投资额,均创双汇投资建设的新纪录。
事实上,双汇2022年的投资接连不断。除了新上的第三工业园项目外,双汇第二工业园5000万只肉鸡全产业链项目主体厂房刚刚建成。此外,双汇实施了第一、第二工业园生产线技改、智能化升级,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双汇热火朝天的发展态势在漯河并非个案。2022年,漯河市在动态调整完善总投资2.2万亿元“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谋划实施了以“三个五百”为标志的创新引领型重大产业项目。其中,包括5个100亿元以上项目、14个50亿元以上项目和112个5亿元以上项目。
漯河市发改委主任荣之光介绍,目前5个百亿级项目全部签约,其中双汇第三工业园、优德中大大健康产业园、金大地联碱绿色转型产业园、金大地盐化工创新升级等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卫龙四期未来食品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50亿级和5亿级项目分别开工11个、55个。
漯河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得益于科技创新赋能。9月22日,由漯河市主导的中原食品实验室正式挂牌运行,10名院士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12支由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和300名研究生组成的科创团队陆续入驻,将构建高端食品科学与技术创新平台,引领漯河创新能力迈向新高度,为河南打造“国人厨房”“世人餐桌”贡献科技力量。
超常规大力度实施创新“十大工程”,全省首创“九条标准”建设创新型示范园区,常态化开展创新生态评价……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让创新之力澎湃沙澧。漯河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仅建成亚洲最大益生菌菌种单体生产工厂,同时共建食品微生物研究院,实施“益生菌+”优势叠加,目前与50多家食品企业合作,赋能食品产业高端化发展。预计2025年,漯河“益生菌+”健康食品产业产值将突破100亿元。
一揽子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转化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效。漯河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五级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出台促经济稳定增长45条举措和26条“补丁政策”,依托“政策计算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让企业顶格享受惠企政策。2022年漯河累计办理留抵退税22.7亿元,连续4个月退税进度居全省排名第一。“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共收集解决各类企业问题2222个,问题解决率100%,企业满意度评价全省第一。
沙澧大地,一批新的产业项目快速开工、形成新的增长点,一批骨干企业倍增提速、“老树发新芽”,稳住了经济发展基本盘。2022年上半年,漯河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9%、居全省第2位。2022年前8个月,漯河工业投资在2021年增长29.8%的基础上,保持了25.9%的较高增速。(河南日报记者 卢松)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