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聚焦办案核心为抓手,搭建检警协作“三大平台”,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健全长效机制 打造全面监督平台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由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清丰县公安局一把手担任组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检警配合不越位;选派优秀干警组成办案团队,全力推动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
强化协作配合 打造双赢多赢平台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人员和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可随时登录双方办案系统,实时共享办案数据。两个单位还在线下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整协作配合工作方向。此外,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进行集中授课,进一步明确办案尺度。截至目前,双方召开联席研讨会20余次,会商案件70余起,讨论重大疑难案件20余起。
聚焦办案核心 打造质效提升平台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介入侦查,对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引导县公安局侦查取证,提出补查建议100余条;通过查阅公安办案系统,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通过“简案快办”,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办理盗窃、交通肇事案30余起, 危险驾驶案200余起,成功调解轻微刑事案件7起。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采取强制措施未处理案件专项排查活动,对案件线索进行走访摸底,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县公安局刑事案件提出明确具体的侦查取证方向,督促尽快移送审查起诉。(文 柳森森 刘筱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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