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7部门将联合举办首届“商丘农优”品牌农产品年货节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农历春节将至,1月8日,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商丘农优”品牌农产品年货节的举办工作进行安排。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打造商丘农产品整体品牌“商丘农优”,增强全市优质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促进优质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丰富城乡居民的餐桌,让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7部门将于1月13日至15日在商丘港汇万达广场联合举办“商丘农优”品牌农产品年货节。
通知要求,严把参展企业和产品质量关。参展主体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级以上农业知名品牌主体中选定,优先推荐获得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或获得相关国际质量认证的产品参展。严禁展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严禁虚假宣传产品功能功效。
据悉,此次年货节以“迎新春、促消费、稳增收、助振兴”为主题,旨在促进商丘市农产品流通和产销精准对接、推动农业贸易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品牌化,将采取现场展示展销、线上网络销售“商丘农优”品牌农产品两种方式举办。(商丘日报记者 张凌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