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忠实践行“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近日,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法院联合淮滨县检察院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第一场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两名被告人在涉案区域增殖放流共计5000尾鱼苗,以对渔业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据悉,2022年3月,两名被告人于禁渔期内在位于禁渔区的淮河干流邓湾段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淮滨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规,在判处两名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增殖放流鱼苗。相比单纯的刑事处罚,生态补偿制度让两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责任,既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修复作用,也对非法捕捞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法院连续在淮河沿岸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并结合案件办理,积极引导督促违法捕捞人履行增殖放流义务,充分补充和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
下一步,淮滨县人民法院将以“淮南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为依托,开展涉环资生态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有效发挥审判在水生态、林生态及耕地保护中的惩戒、预防作用。(文 任有为)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