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前4个月河南外贸进出口超2600亿元
2023-05-18 08:52:16来源: 大河网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前4个月河南外贸进出口超2600亿元_fororder_fc03e5627d274e50a22849be042887e0

  大河网讯  5月17日,郑州海关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前4个月,河南外贸进出口总值2638.5亿元。其中,出口1788.6亿元,比2022年同期(下同)增长9%;进口849.9亿元;贸易顺差938.7亿元,扩大54.8%。外贸进出口总值位居全国第9位、中部第1位,与一季度持平。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近六成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一般贸易进出口保持增长

  前4个月,河南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1515.4亿元,占同期河南外贸进出口总值的(下同)57.4%;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999.6亿元,增长7%,占37.9%,占比增加3个百分点;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91.6亿元,占3.5%。

  从活跃企业数量看,前4个月,河南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数量达8636家,同比增加10.4%。

  对RCEP成员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

  前4个月,美国、东盟、欧盟、韩国、中国台湾地区为河南前五大贸易伙伴,分别进出口522.3亿元、336.9亿元、300.3亿元、245.1亿元和135.9亿元,上述主要市场进出口合计占58.4%。同期,河南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798.2亿元,增长3.6%,占30.3%,占比较2022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河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776.8亿元,增长10.4%,占29.4%,占比较2022年同期增加3.1个百分点。此外,河南对中亚5国进出口17.3亿元,增长45.9%,占0.7%,进出口对象主要是乌兹别克斯坦与哈萨克斯坦。

  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占全省外贸过半数,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口倍增

  前4个月,全省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合计1443.8亿元,占54.7%,占同期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值的7.2%。其中,新郑综合保税区进出口1338.4亿元,进出口规模在全国综合保税区中居第1位;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进出口27亿元,增长102.3%。前4个月,全省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28.7亿元,增长105.9%。其中,商丘保税物流中心进出口14.9亿元,增长59%,在全国保税物流中心中排第10位;许昌、民权和德众保税物流中心分别进出口7.5亿元、3.8亿元和2.5亿元,分别增长92.2%、4.6倍和400.6倍。

  主要出口商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汽车和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

  前4个月,河南出口手机850.7亿元,占47.6%。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114.3亿元,增长12.3%,占6.4%,其中,家具28.9亿元,增长15.1%;服装22亿元,增长7.4%。汽车出口77.2亿元,增长3.5倍,其中电动载人汽车15.7亿元,增长1.7倍。农产品出口68.6亿元,增长29.2%,其中蔬菜罐头31亿元,增长1.1倍。人发制品出口63.2亿元,增长18.1%。劳动密集型产品、汽车和农产品出口快速增长是前4个月河南外贸出口的主要亮点。

  八地市(示范区)进出口超60亿元

  郑州1765亿元、济源123.5亿元、许昌100亿元、南阳92.2亿元、洛阳75.8亿元、三门峡70.1亿元、焦作68.5亿元、濮阳65.8亿元,上述8个地市(示范区)进出口合计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9.5%,其中郑州市进出口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6.9%。从增速方面看,漯河(80.5%)、南阳(54.1%)、许昌(37.9%)等14个地市(示范区)进出口增速在80.5%至0.8%之间,超过全省外贸增速平均水平。(贺志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