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聚力执行攻坚
2023-05-18 17:42:5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执行工作,事关司法权威,事关民生权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使命崇高,责任千钧。“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抓队伍促办案,抓管理促规范,抓创新促提升”,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全面提升了南阳市执行质量、效率、效果。截至5月初,南阳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8136件,执行到位金额38.542亿元。

  强化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目标

  “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最后一公里’,来不得半点松懈、容不得一刻歇息,要时刻以拼的勇气、干的势头,抓短板、补弱项,确保执行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在南阳市法院季度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如是强调。

  近年来,南阳法院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方向,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抓紧抓牢,明确执行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强化各院“一把手”主体责任。为确保“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顺利开展,南阳中院先后下发了《2023年全市执行工作要点》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严格执行河南省法院制定的关于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的一系列工作指引和规范意见,分解任务清单,定向精准发力,凝聚工作合力,稳步推进落实。

  聚焦主责主业 快速提质增效

  “南阳中院的执行理念文明理性善意,过程规范公开透明,有利于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作为人大代表,我将继续认真履职,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在全程见证执行行动后,南阳市人大代表王志文对法院执行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以“豫剑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南阳市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共开展专项活动76次,出动执行干警1200余人次,出动警车200余辆;当场执结或和解案件144件,执行到位累计1.5亿元。该市多次邀请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见证执行,同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执行工作的威慑力。

  坚持能动司法 深化改革创新

  “截至4月30日,南阳两级法院共执结涉营商环境类案件3566件、执行到位17.06亿元;共执结涉民生类案件2100件、执行到位金额7673.73万元……”南阳市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这些数字,正是南阳中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快推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协作联动工作落实的成果。

  在执行工作中,南阳中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落实“三统一”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南阳中院对全市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再完善、再强化、再深入,以宛城法院为试点,成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中心,深化“智慧执行”数字化改革,实现了送达数据与办案信息共享融合,每年可节约相关费用110万元以上。同时,南阳中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探索执源治理南阳模式,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依法审慎采取限制消费、信用惩戒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接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南阳中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精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率、质量和效果,扎实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地见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法院力量。(文 肜钰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