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省发布八大措施促文旅消费
2023-05-23 09:53:26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发放引客入豫文旅消费券、推出郑汴洛热门旅游景区和酒店优惠“大礼包”…… 我省发布八大措施促文旅消费

河南省发布八大措施促文旅消费 发放引客入豫文旅消费券、推出郑汴洛热门旅游景区……_fororder_1

5月15日,洛阳市洛宁县东宋镇,锦绣渡洋未来郡农业主题公园露营区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打卡”游玩。该项目依托苹果产业,分期建设农耕文化展厅、特色农业采摘体验乐园以及特色民宿等,打造“产、学、游、创、教”五位一体的农旅深度融合示范园,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摄影 李峰 

  打造“文旅+”特色活动、引客入豫奖补、“郑汴洛”旅游专项促销、美食评选推广……为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更好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八项措施大力激发文旅消费活力,进一步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

  《通知》指出,对河南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河南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同时,对2023年组织专列、包机引客入豫的旅行社给予一定奖励。其实,从2023年2月份开始,河南省文旅厅就联合河南省财政厅拿出“真金白银”,对2023年组织省外游客来豫旅游专列每列次奖励3万元,自联入境旅游包机每架次奖励6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境内外旅行社开展旅游市场开拓等宣传促销活动。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奖补政策力度不小。鼓励各地发放文化旅游消费券;鼓励各地对文旅促消费展会活动在展位费、布展费、宣传推广费等方面进行补贴,河南省财政按不超过河南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

  在吸引重点客源地区游客来豫旅游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各地继续执行扩大消费政策,通过知名互联网平台精准发放引客入豫文旅消费券,河南省财政按各地实际财政支出的30%给予补贴。

  “郑汴洛”作为河南省文旅市场最为活跃的区域,2023年“五一”期间通过推出文旅惠民消费政策措施,创新旅游服务和产品,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旅游需求,交出了亮丽成绩单。如何实现“强强联合”?《通知》明确提出开展“黄河韵·古都情·随心行”旅游专项促销行动,发行郑汴洛“三点一线”高铁套票、郑汴洛旅游年票,配套推出郑汴洛热门旅游景区、酒店等优惠“大礼包”。

  从全国各地情况看,“颜值”与“实力”并存的街区、夜经济集聚区,可以满足游客赏美景、品美食、购好物、住美宿等多种需求,成为游客的热门打卡地。对此,《通知》提出,实施“一区一街”工程,鼓励县(市、区)2023年至少推出一条文旅休闲消费街区。各地要加大投入,支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发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级夜经济集聚区奖励政策。此前,河南省文旅厅组织发布了100个文旅消费新场景,接下来还将发布30个网红打卡点。

  创新举办“文旅+”特色活动,让人们有更丰富的消费选择。《通知》要求,开展“老家河南·豫见美好”文旅消费提振年行动,引导各地做优产品、提升服务、树好形象,组织实施百场文旅促消费活动,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精彩、天天有场景”。此外,开展“老家河南·百城千味”评选活动,推出100种以上最具河南地方特色的风味美食品牌。

  如今,剧本杀、沉浸式体验项目越来越受到年轻人欢迎。《通知》提出,河南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要重点向剧本娱乐、沉浸式演艺等新业态文旅项目倾斜。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工业遗产、博物馆等打造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在认定评级、宣传推广、平台搭建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河南日报记者 温小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