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法院“豫剑执行”第十一次专项执行行动现场
为深入推进“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树立司法权威、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2日,信阳市淮滨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十一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当日凌晨5点30分,淮滨县人民法院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随着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存春的一声令下,淮滨县人民法院“豫剑执行”集中行动再次启动。
本次集中行动腾退房屋1套,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3人,和解12案,执毕7案。其中,慑于集中行动,2名被执行人主动到院履行义务。本次行动共计执行到位金额96.5万元。
“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敢拼敢战,用智慧和力量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执行脚步从未停下。下一步,淮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攻坚态势、发挥持续作战精神,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执行工作实绩彰显法院担当。(文/图 孙治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