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平顶山市汝州市古梁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西、朝阳路北侧的法治文化长廊里,该市司法局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知识手册,讲解法律知识。
法治文化长廊里安装了造型别致、风格各异的法治宣传异形标牌、展板、专栏。为满足不同人群的法治文化需求,法治文化长廊共划分四个法治宣传区域,分别是宪法宣传区、刑法宣传区、民法宣传区以及行政法宣传区,内容丰富、门类齐全。
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长廊的作用,汝州市结合实际,把法治文化长廊设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劳动基地,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法治文化长廊学习、劳动。
截至目前,汝州市有效利用公园、广场、街道、市场、景区、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等公共场所,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中心、游园、公园197处,建设法治文化街道26条、法治书屋(书角)87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个、企业职工法治教育基地2个,设置法治文化长廊、橱窗、宣传栏1275个。
下一步,汝州市将以创建全省优秀法治文化阵地为契机,继续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加大乡镇(街道)大型法治文化游园建设,定期更新更换,为汝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文 马雨蒙 张沛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