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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鲁山:建立完善“三个体系” 推动驻村工作提质增效
2023-11-23 16:15:47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自驻村工作开展以来,鲁山县累计向全县557个村(社区)选派驻村干部4624人,目前共有1027名各级驻村干部在岗工作。”11月22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程延伟介绍说。

  近年来,鲁山县探索建立完善“三个体系”,对驻村干部实行多向管理、严管厚爱,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出了一批驻村“尖兵”。他们扎根基层,埋头苦干,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管理服务体系 落实三方管理

  县级统筹管理。鲁山县成立了鲁山县机关干部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13个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成立县驻村干部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驻村干部人员选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经验交流、典型选树等;完善机制,明确职责,严立规矩,严抓管理,促使驻村干部“紧”起来、“动”起来、“干”起来。

  乡镇主体管理。各乡镇“一把手”主抓驻村帮扶工作,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安排专人负责;把驻村干部纳入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参与日常工作事务;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做到融入基层、融入群众,确保驻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

  单位跟踪管理。各派出单位设立乡村振兴办,将驻村工作纳入重要内容,全程跟踪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共同做好驻村干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力量下沉一线,在人才、资源、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切实做到领导关心到位、政策激励到位、帮扶支持到位、培养使用到位,激发驻村干部的“活力”“动力”。

  建立制度保障体系 明晰职责机制

  鲁山县制定《鲁山县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明确驻村干部“七项任务”,制订派出单位“十项责任清单”;实行县级包乡领导、派出单位、乡镇党委、村级责任组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责任捆绑;实行“五天四夜”驻村工作,实施重点事项“七晚攻坚”,建立“日、周、月”考勤信息备案、工作督查通报等各项制度,建立驻村干部工作日常考评台账、建立驻村干部实绩档案;实行“一周一点评,一月一督导,一季度一总结,一年一考核”工作机制,动态掌握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及作用发挥情况。2023年以来,县、乡两级已开展实地督导3100余人次,“线上”抽查4000余人次,编发通报66期,发现整改问题25条。

  建立监督激励体系 严管厚爱并举

  鲁山县坚持实地督查、暗访检查、电话抽查等多方位督导,坚持每村必到,周周通报。该县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力量组建督导组,随机开展实地督查;县驻村办抽调人员采取“四不两直”办法进行暗访检查;利用全县“三级服务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日常视频监控检查;统筹各战区督导指导组开展常态化督查。

  鲁山县依托管理办法,制订奖励措施,对驻村干部开展月评比、季评价、半年评议、年终考核,对特别优秀的作为提拔、重用、晋级的依据。县财政每年安排6000余万元保障支持驻村工作。

  鲁山县建立驻村干部个人实绩档案,精准掌握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认真进行总结,推选出模范人物,大力宣传弘扬,激发驻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广大驻村干部能够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带着感情进村入户,与群众打成一片,老百姓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鲁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金锋说。(文 张馨丹 刘浩亮 李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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