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安阳:数智赋能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2024-01-24 14:01:08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雨晴责编: 赵滢溪

  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新的机遇。近年来,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安阳市纪委监委成立数智赋能工作专班,全力打造包括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智能公章+”和“阳光村务”三个业务模块的基层智慧监督平台,对基层小微权力和干部工作作风进行全方位信息化监督,推动监督提速增效,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插上了“科技翅膀”。

  群众诉求 网上督办

  建设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是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和有益探索。2023年,安阳市纪委监委在内黄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安阳市推广应用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建设工作。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关键人’入群”原则,目前,安阳市建群5304个,入群165万人,基本实现“村村有群、户户进群”。

  群要建好,更要用好、管好。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实行“村首办、乡督办、县联办”三级处置和“13710”工作制度。乡镇纪委实时嵌入式监督,对群众诉求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市、县两级纪委通过智能巡群功能,进行监督的再监督,并通过微信群智能管理系统,对干部入群情况、村群日常管理、群众诉求办理等方面进行实时量化考核、动态排名,压实各级责任。

  自2021年内黄县试点以来,安阳市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共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2271个,处置群众各类投诉87个。大量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的工作目标逐步实现。

  村章使用 线上监督

  在安阳县崔家桥镇李辛庄村村委会,工作人员用手指在一个手掌大的屏幕上点了几下,不一会儿,电流带动机械转动,“啪”地一声,一个鲜红的印章便盖在了下面的文件上。

  为破解基层“人情章”“收费章”等用章乱象,在推行村级公章智能化管理的基础上,安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应用,开发“智能公章+”模块,在安阳市3134个村(社区)推广应用,高效实现村级事项在线审批、实时办理、智能预警和动态监管。

  用章前、用章中、用章后,谁盖了章、什么事盖章、盖了多少次、什么时间盖……通过“智能公章+”系统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可随时随地查询溯源,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各级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智能公章+”系统上线以来,对38.1万余个村级审批盖章事项进行线上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治审批盖章不规范问题321个。

  “三资”“三务” 手机查看

  为解决原有村务公开系统整体建设标准较低,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详细,管理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安阳市纪委监委改变原有建设管理模式,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网址,群众只需登录一个网站即可查看安阳市任意村“三资”、“三务”、小微权力清单、民生政策、民生资金发放详情等信息。同时,安阳市纪委监委开发主动精准推送功能,将各村在“阳光村务”平台上更新的每条信息同步推送到民声监督服务微信群,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所有信息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线上投诉。

  “阳光村务”平台的建设应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权力运作,提高了农村各项事务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供了有效途径。“阳光村务”上线以来,发布小微权力清单70条,公开“三务”信息42.1万余条,村务公开信息日均访问量5000余人次。(文 郭俊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