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
2024-03-24 14:31: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万庆丽责编:赵银平

  2024年3月24日,农历二月十五,为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第九届中国鹿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开幕式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老子故里周口鹿邑举行。

  本次活动由鹿邑县政协、老子研究院主办,中国老子文化研究中心、鹿邑县李氏文化研究会协办,鹿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广播电视台承办。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_fororder_图片2

“老子祭典”展演现场 供图 河南广播电视台

  当天上午,春雨洗礼过的鹿邑县太清宫庄严肃穆,松柏苍翠。众多海内外老子文化研究学者、李氏嘉宾、非遗传承人及各界代表正衣冠、肃容仪,依次步入广场参加祭典。

  鹿邑县人民政府县长郭俊涛致欢迎辞并宣布第九届中国鹿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开幕。

  随后,“老子祭典”进入展演环节,祭典主司仪、鹿邑县政协主席张国庆主持祭典祭仪。祭典共有七项仪程,盛世礼炮鸣炮9响后,各界祭祀嘉宾依次敬献花篮、焚香祭拜、献爵祭酒,共祭先哲老子。知名文化学者、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郦波恭读祭文,全体嘉宾三鞠躬行施拜礼。乐舞祭拜《上善若水》后典礼告成。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_fororder_图片3

乐舞祭拜《上善若水》 供图 河南广播电视台

  祈福仪式上,广场中央徐徐展开一幅龙腾盛世的壮丽画卷,祈福嘉宾们手持吉祥祝福印章在画卷上盖印。伴随着童声合唱的歌声,祈福气球缓缓升空放飞心愿,祈福盛世中华。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_fororder_图片4

祈福嘉宾们在画卷上加盖吉祥祝福印章并合影留念 供图 河南广播电视台

  鹿邑县是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诞生地,自汉代以来,每逢农历二月十五老子诞辰日,后人便在老子故里鹿邑县太清宫起庙会、行祭拜,世代延绵,千年不息。2021年,鹿邑老子祭典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_fororder_图片5

童声合唱 供图 河南广播电视台

  相较往年,今年的活动还采取创新方式,在祭典开始前播放主题宣传片《世说老子》,全新编排古乐奏唱《老子颂》,以此向先哲致敬。

  第九届中国鹿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戏剧)展演也于当天在太清宫老子文化广场精彩开锣,河南省部分传统戏剧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将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展演,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彩的文化盛宴,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在鹿邑,老子言道、悟道、传道,形成了以道为核心的学术思想,构建起东方哲学体系的根基,老子的思想从这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让鹿邑成为影响历史、享誉世界的“道德名城”。

纪念老子诞辰2595周年 国家级非遗项目“老子祭典”展演在周口鹿邑举行_fororder_图片6

各界人士在太清宫太极殿祭拜老子 摄影 文健

  近年来,鹿邑县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深挖老子文化独有“富矿”,持续擦亮“老子故里,道家之源,道教祖庭,李姓之根”四大文化品牌,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鹿邑实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做出更多鹿邑贡献。

  曾几何时,历史的巨笔在此镌刻下“中国智慧”的时代答案;春风浩荡,千年的文化为这里写就“道家之源”的无限活力。如今的鹿邑,文化繁荣,旅游兴旺,在文旅融合发展的现代化道路上阔步前行。(文 贾亲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