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一个货站完成作业,多种通关模式在一个场所完成申报,一次集货作业、一次申报查验,用飞机、班列、TIR等不同运输工具完成国际运输,实现物流方式多元化。”河南云速通外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桂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6月17日,跨境电商综合货站、菜鸟国际跨境商家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暨菜鸟1210零售出口业务首单测试启动仪式在郑州航空港区举行,标志着郑州航空港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活动现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航空港区招商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以及菜鸟集团、河南云速通等企业代表,共同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货站”“菜鸟国际跨境商家服务中心”揭牌。
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据介绍,跨境电商综合货站的揭牌成立将为郑州航空港区构建一个集跨境电商货物揽收、集货拼装、通关查验、前置安检、口岸转运等一站式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货站,为电商平台、电商卖家和跨境物流商提供备货、分拣、集包、报关、查验、安检和离境等全流程服务。通过信息数字化技术,实现仓库、货站、通关、机场场站、陆港中心站、港口码头等数据对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货物组织效率,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
菜鸟国际商家服务中心借助菜鸟国际的全球物流网络,为河南跨境电商产业提供在家门口就可以发货到全球的便利性服务,解决原来全国采购进货到郑州,再分包发货到省外离境的痛点问题,构建全球物流网络、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该项目落地航空港区后,我省的电商快速发货、及时截单、简单退运、退货都将变得高效和便捷。郑州也可以像深圳一样有覆盖范围广、服务多元的物流供应链服务。”范桂江对记者说。
此外,在活动仪式上宣布了菜鸟1210零售出口业务首单测试启动。据了解,菜鸟1210零售出口业务是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创新的一种新型跨境模式,即工厂把货备到综保区,电商平台负责卖到全球,菜鸟负责把货运到全球,云速通负责贸易纳统和电商企业的通关、结汇、退税。此模式将充分发挥航空港口岸物流和综保区的作业特点,并充分融合菜鸟国际的物流线路优势,实现1+1>3的效果。
“菜鸟1210零售出口业务的创新,符合未来跨境电商平台进入全托管运营的新趋势,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传统企业向跨境电商贸易转型,更加有利于跨境行业的分工合作,推动跨境电商行业高效发展。”范桂江介绍说。
“跨境电商综合货站和菜鸟国际商家服务中心投入运营,菜鸟1210零售出口业务启动测试,是航空港区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的又一创新之举,将极大提升郑州航空港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航空港区跨境生态链,实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高效衔接,货物通关组织效率提升,企业装卸运输成本下降。”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跨境电商呈现强劲发展态势
据了解,去年以来,郑州航空港区大力推进“跨境电商+专业口岸”的货运包机和TIR国际公路运输业务,实现了跨境电商物流的快速、高效、低成本;出台支持政策,涵盖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海外仓建设、平台运营等17条扶持政策,每条都是真金白银。跨境电商企业可以实现拎包入住,零成本开展业务,最高还可拿到2000万元的奖励,为企业运营降本增效提供了良好环境;承办郑州跨境电商大会“丝路电商”国际合作对接会,开办“丝路电商大讲堂”,成立航空港区跨境电商专家智库;创新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业务模式,着力打造一个“线下展厅+线上专区”的电商业态,为中部地区产业带工厂和全球采购商提供一站式源头选品采购的平台,助力豫品出海。
据悉,1—5月份郑州航空港区跨境电商实现进出口业务累计单量5749.9万单,货值83.6亿元,同比增长3.48%和32.18%,特别是出口业务完成货值44.01亿元,同比增长86.19%,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
“郑州航空港区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航空港区物流枢纽作用,持续创新发展模式,厚植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沃土,快速推进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建设,全力打造集总部办公、综合货站、展示交易、金融结算、仓储物流和设备设施于一体的全产业链闭环优质生态圈。”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友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