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
2024-07-01 11:25:1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万庆丽责编:石丽敏

  邂逅非遗之美,感受国潮新风。6月30日,由河南省委网信办指导,开封市委宣传部、开封市委网信办、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央广网河南分网主办的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433

启动仪式现场

  作为“八朝古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封拥有4100年的建城史,孕育了上承汉唐、下启明清、影响深远的宋文化,汇聚了朱仙镇木版年画、汴绣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开封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0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70个,涵盖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众多门类,地域色彩浓厚,艺术风格鲜明,成为展示开封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形象的一张靓丽名片。

  2023年以来,开封市创新推出“欢乐周末·非遗市集”活动,将动态展演与静态展示、特色产品与多彩文创、现场体验与线上直播、非遗项目与特色街区结合起来,让群众深切感受开封非遗的深厚底蕴、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为文旅市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截至目前,该活动已成功举办42期,参加市民和游客达500多万人次。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445

授旗仪式

  启动仪式上,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倪玉联为采访团代表授旗,央广网河南分网总经理李永军作为媒体代表接旗。

  “我们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见证者、宣传者、记录者,更是参与者、推动者。说非遗、话新潮,最好的明证就是积极为打造非遗知名IP出策献力。”采访团媒体代表、中国青年网河南频道总编王文坛表示,记者要用镜头、话筒和笔墨对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聚焦传承人的初心,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内在逻辑,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传承人物,让推出的新闻作品更有温度、更有高度、更有读头、更有看头。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449

非遗项目撂石锁展演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502

经典非遗项目《拍板舞》

  活动现场,《宋词乐舞》《翟氏唢呐》《二夹弦》《韩氏唢呐》《撂石锁》等非遗代表性项目表演轮番上演,让在场人员近距离感受到了非遗的魅力。同时,现场还举行了“开封非遗市集”活动,设置了非遗产品展示展销区、中医义诊咨询区、节目展演互动区、传统技艺体验区等多个区域,多维度展示了开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发展成果。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453

小朋友体验非遗项目

【原创】河南省“非遗里的新国潮”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在开封市启动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40701091458

市民排队进行中医诊疗

  启动仪式结束后,媒体采访团将线下采访汴绣、朱仙镇木版年画等非遗项目。本次活动还将开展非遗传承人专栏讲座、非遗艺术(作品)展播、非遗故事专访、非遗探访直播、非遗话题互动等线上活动,及“非遗国潮·弘扬有我”线上知识竞答活动。

  河南省委网信办副主任、一级巡视员倪玉联,开封市政协副主席邢广华,开封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李涛,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陈连富出席本次活动。共青团开封市委、开封市教体局相关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及省级重点网络媒体、知名商业网站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此次活动。(文/图 张雨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