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为服务企业做好新旧法衔接,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5日以来,新乡市封丘县法院各基层人民法庭面向辖区企业开展新《公司法》专题普法宣讲活动。
对于审理中的涉企案件,各法庭在庭审后向企业主体发放新《公司法》要点解读材料,并根据企业性质,有针对性地讲解公司的公示责任、出资认缴年限、出资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履职等相关法律规定,让企业全面把握和正确适用新《公司法》,进一步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各法庭庭长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发放新《公司法》普法材料,围绕法律规定向企业讲授如何预防涉诉纠纷的发生。对于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庭长们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案例,耐心作出解答,并为企业合规化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提出合理意见建议,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新乡市封丘县法院庭后普法、实地走访企业共计40余家。相关企业对现场宣讲普法的方式非常欢迎,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也更懂得了如何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封丘县法院将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继续加大对新《公司法》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按照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经营,并持续关注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司法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 郭文涛 司想丽)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