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有了新标准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积极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面规范煤矿智能化评估管理,该厅重新修订下发了《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省内所有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及配套选煤厂申请智能化煤矿评估均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智能化煤矿按照建设条件分类评价指标划分为I、II、III类,根据《评估办法》,申请评估的智能化煤矿要完成采煤系统、掘进系统、主煤流运输系统、辅助运输系统、通风与压风系统、供电与供排水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地质保障系统、信息基础设施、智能化园区与经营管理系统等10个子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还应完成瓦斯防治系统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各智能化子系统稳定运行至少3个月以上,运行数据真实完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二级及以上要求,1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河南省加快推进煤矿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2024—2026年累计建成25处省级智能化煤矿、100个以上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70个以上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建设300个以上智能化子系统;年产能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基本建成智能化煤矿。此次修订下发的《评估办法》,不仅使河南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有了“金标准”,也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全省煤矿智能化项目管理工作,让智慧赋能煤矿安全高质量发展。(记者 陈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