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惠民,提升广大群众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基层乡村法治建设,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连日来,信阳市潢川县司法局来龙司法所以乡村大集为契机,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活动。
该司法所工作人员沿街深入各个摊位、商店,向摊主、商户和赶集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300余份。针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及合同等法律方面的问题,工作人员现场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深入解析,并告知群众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导群众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此次普法活动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开展,充分彰显了法治宣传的“烟火气”,让法治文化延伸至群众身边。下一步,来龙司法所将聚焦提升法治教育成效,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让普法宣传更暖心,打通法治宣传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文 邬志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