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校园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守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近日,开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开封市校园餐“三单”管理工作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校园餐“三单”管理工作法,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为校园餐安全筑牢“防护网”。
为何推?——聚焦群众关切 深化专项治理
校园餐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牵动着万千家庭的心。此次“三单”管理工作法的推行,既是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实际行动。
开封市食安办结合全市校园餐管理实际,创新推出“三单”管理模式,旨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监管手段,压实各方责任,破解校园餐安全监管难题。
何为“三单”?——三张清单构建监管闭环
《方案》中明确的“三单”,并非单一文件,而是由《日常检查记录单》《发现问题交办单》《整改情况报告单》组成的监管体系,三者环环相扣,形成“检查—交办—整改—验收—核实—闭环”的完整监管链条。
《日常检查记录单》是监管起点,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餐管理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后如实填写,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经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留存,作为后续监管的基础依据。
《发现问题交办单》是问题传导的核心,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后,以该单据形式明确问题清单、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关键信息,正式反馈给学校或供餐单位,确保问题指向清晰、责任到人,同时建立发放台账实现全程可追溯。
《整改情况报告单》则是整改验收的关键凭证,学校或供餐单位完成整改后,需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经校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签字盖章,发市场监管部门,最终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确认,形成监管闭环。
谁适用?——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供餐单位
此次“三单”管理工作法的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开封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无论是学校自营食堂、承包经营食堂,还是为学校提供餐食服务的校外配餐单位,均被纳入“三单”管理体系,实现校园餐饮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谁来做?——明确三方职责 压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三单”管理落地见效,《方案》清晰划分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及学校(供餐单位)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主导”职责,负责组织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单》、下发《发现问题交办单》,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处置,并建立健全“三单”管理档案。
教育体育部门作为学校主管部门,履行“验收监督”职责,负责对学校及供餐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在《整改情况报告单》上签字盖章,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及供餐单位是校园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签收《发现问题交办单》,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如实填写《整改情况报告单》并报请验收,同时建立整改台账留存相关资料。
如何推?——四步流程规范实施 多重保障确保落地
“三单”管理工作法的实施遵循严格流程,第一步由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日常检查并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单》;第二步梳理问题后下发《发现问题交办单》;第三步由学校及供餐单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单》,经教育体育部门验收;第四步由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实整改情况,确认合格后完成闭环,不合格则责令重新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置。
为保障工作推进,开封市将从三方面强化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实施;完善制度建设,统一“三单”标准格式与填写规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据悉,“三单”管理工作法的推行将进一步提升开封市校园餐安全监管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密切配合,确保“三单”管理落到实处,让师生吃得安心、家长放心。(文 杜沛 韩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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