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2022年底 河南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土地
2020-12-08 08:52:07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到2022年年底,我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土地 唤醒“沉睡”土地 提高亩均效益

2022年底 河南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土地

  12月7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全面介绍了河南省“百园增效”行动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土地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介绍,产业集聚区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增长极。根据规划,这次“百园增效”行动的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到2022年年底,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任务,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

  二是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升,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兴辽说,开展好“百园增效”行动,要“用规划控总量,用多种措施盘活存量,用创新优增量,用机制提质量”。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规模、结构和布局。二是强化存量盘活,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涉及司法查封或抵押的企业闲置低效用地等,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盘活。三是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通过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提高土地资源供给的精准度,推动资源向高效利用的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又着力提升政府各部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产业集聚区不能任性扩张

  近些年,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迅速,很多地方都有扩区需求。但是,产业集聚区不能任性扩张,必须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锋说,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重点要考虑到三个方面。一是优化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产业集聚区规划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不能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严控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确保实体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用地需求。二是促进产城融合。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布局人才公寓、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通过产业、居住、服务配套等多元业态的融合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创造高品质生产生活环境,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三是统筹考虑产业集聚区扩区。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产业集聚区要做到用地结构、布局优化升级,在不扩大用地规模的情况下,实现用地空间拓展。

  创新土地政策支持新型产业发展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存在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在这次“百园增效”行动中,河南省根据省情创新土地政策,并对新型产业用地实施倾斜。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所有者权益处处长刘大全说,鼓励各地研究新型产业项目配套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等用地需求。

  在提升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方面,河南省主要有三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完善了弹性出让政策,弹性出让年期设定由原来的不超过50年改为不超过20年,既满足了绝大多数企业的用地需求,又降低了企业拿地成本。二是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构建了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三是建立了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了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规则,对土地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河南日报记者 李运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