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省14项工作、22个单位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2021-07-05 08:59:47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点名表扬“礼包”给力

  这既是“光荣榜”,也是“成绩单”——2020年河南省14项(15次)工作、22个单位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连续4年,河南省稳居国务院督查激励“优等生”位置,诸多工作受到国务院“点赞”。这是全省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努力拼搏的具体成果。

  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更好地发挥督查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在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基础上,河南省再为获表扬的地方和单位送上“礼包”,让优者奖、能者上,助力务实重干、改革创新在河南省蔚然成风。

  真抓实干 干出实效

  在刚刚过去的“三夏”,尉氏县张市镇沈家村高标准农田再获丰收。村民沈永平激动地说:“现在一亩地比原来多收150斤,大家伙儿种粮的干劲儿更大了。”7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来这里视察农业生产;7年后,这块农田搭上了物联网、大数据“快车”,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再升级。“十二五”以来,河南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910万亩,占全省耕地的56.23%,走在全国前列,受到了国务院“点赞”。

  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河南省受到点赞的工作不仅仅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一项。

  全省层面的脱贫攻坚、水利建设、优化科创环境工作成效显著,位列表扬名单。洛阳产业转型升级、郑州棚户区改造、郏县公立医院改革与落实河长制、信阳平桥区人居环境整治、驻马店商事制度改革,濮阳壮大接替产业等6个市、4个县(区)在具体工作中成效显著,均获得国务院“点赞”。

  点赞事项关乎民生,关乎国家重大战略。充分表明河南省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国务院高度认可。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多项工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令人欣喜,这是全省上下实干奋斗的结果,来之不易。

  真金白银 奖励给力

  “在信阳市平桥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不扒房、不砍树、不挖山、不填塘,改造之后老百姓既留住了乡愁,又改善了条件。”这样的好做法,中央不仅看得见,还让干得好的不白干,不仅挂榜表彰,还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河南省上榜的14个事项、22个单位,分别获得了资金支持或政策倾斜。

  为了强化“实干者得实惠、奋斗者有荣耀”的导向,河南省再为获得点赞单位发放“礼包”。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单位和地方的决定》:奖励郏县资金1000万元、500万元,分别用于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保护工作与公立医院改革;给予信阳市平桥区2000万元激励,用于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对于获得点赞的其他地方和事项给予政策支持、资金倾斜,对于同在“点赞名单”的省直单位给予表彰。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让担当者、进取者、实干者、奋发者得好处,以期达到“奖励一人、激励一片”的功效。

  激励举措如同“催化剂”,激励后来者赶超,让优者更优。郏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成果来之不易,奖励弥足珍贵,回应表彰,唯有以更高的目标、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响亮作答。

  夯实强项 补齐短板

  连续四年来,国务院对地方督查激励,释放出强烈信号:衡量一个地方的政绩,不再唯GDP,还要看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得力,地方政府做了多少实事,百姓是否从中受益。

  “‘表扬名单’既要竖着看,也要横着看。既要感受到光荣,也要找出差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回顾几年来河南省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项目,大多集中在就业、扶贫、交通、水利、农业等领域,上述工作也是河南省传统强项工作。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均实现了“三连赞”。与此相比,科技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突破。2021年河南省科技创新首次受到激励,在全省层面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成效较好,在微观层面,郑州市金水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果斐然。“强弱项补短板,干了才有希望。”河南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说,科技创新被点赞,与河南省多年来勇于改革、狠抓科技创新密不可分。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唯有奋斗。通过正面激励,让真抓实干、干出成效形成良性循环,让强项得到夯实、短板得到补充,才更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全省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深化改革的步伐迈得更坚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更加稳健,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更多新作为。(河南日报记者 逯彦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