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针对二手房纳税人等政策疑难点进行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原始发票丢失也可差额纳税。
为了让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1100万户纳税人尽快适应新税制,尽可能享受改革红利,税务部门近期在全国开展了新一轮政策大辅导。有纳税人表示:“我前段时间卖房子,中介告诉我差额交税需要以前的购房发票,可是我的发票怎么也找不到了,中介说那就得全额交。”有北京购房者表示,买房刚满两年,之前买的时候挺贵,如果全额交税负担太重了,希望税务部门有办法帮助自己。
针对纳税人的提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表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备受关注。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那么,哪些资料能作为证明计税金额的依据呢?北京市税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减小营改增对个人房屋交易的影响,可证明的材料包括:税种标注为“契税”的完税凭证或税收缴款书、契税专用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等。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房屋契税记录查证手段查清计税金额,包括:调档查询库存档案中的票证底联、房屋管理部门调档查询办理权属转移时收取的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记录等。此外,北京市税务部门专门建立了契税数据库,可即时查询。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