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出租车后排套着的整体座套把安全带给套住了,乘客不易找到安全带和锁扣。
核心提示|在郑州街头打车,上车后很多人都知道坐在副驾驶座上应该系好安全带,但是,坐在后排的乘客也必须系安全带吗?最近,有出租车司机向大河报反映,开车拉着乘客正常在街头行驶被交警拦下后,交警说坐在车内后排的乘客没有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因此被罚款5元。交警称,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有司机认为,乘客不系安全带,应该处罚乘客,只罚司机,有点不太公平。
【遭遇】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司机被罚5元
“开了好几年出租车,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儿。”郑州的出租车司机吕师傅最近遇到了一件事,他把这件事发到朋友圈后,引发不少热议。
吕师傅说,今年3月27日下午2点多,他驾驶出租车接了两名外地乘客,两人上车后,一个坐在了副驾驶座上,另一个坐在了后排座位上。两人说有事要去黄河迎宾馆。
吕师傅开车拉着这俩人往黄河迎宾馆赶,车辆行驶到迎宾路(中州大道至花园路)时,路边的交警示意他停车。接着,交警说他后排的乘客未系安全带,需要进行处罚。
此时,吕师傅才发现,他本人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乘客都系着安全带,但是后排那位乘客未系安全带。
交警说,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的,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应该接受处罚。
这一说法让吕师傅有点蒙,在他的印象里,副驾驶座上的乘客应该系安全带,但是后排乘客也必须系安全带吗?
坐在车里的一名乘客起了疑,当即拿出手机在网上搜了一下,结果发现《道路交通安全法》上确实有相关的规定。
但是,吕师傅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并没有明确说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可以不处罚乘客只处罚司机。
当时,因为两名乘客急着去黄河迎宾馆办事,吕师傅见交警开出的罚单上罚款金额只有5元,未再与交警理论下去。
最终,交警只给吕师傅开了罚单,未处罚乘客。
【交警】营运车辆司机有义务提醒乘客系安全带
给吕师傅开出罚单的,是郑州市交警五大队。这份罚单的全称是“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的代码是3019,上面记载“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吕师傅处以5元罚款。
罚单提示,需在15日内到郑州邮政储蓄银行或者省内其他地市指定代收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据了解,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内容是,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八十九条规定是,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事实上,除了吕师傅外,郑州还有其他多名出租车司机拿到了交警开出的类似罚单。
被罚的出租车司机们认为,如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应该先处罚当事乘客,为啥交警不处罚乘客只处罚司机呢?
对此,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民警回应说,营运车辆的司机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也应该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如果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60日内向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法】乘客拒系安全带,司机可拒载
走访中,记者发现,有些出租车后排座椅的安全带锁扣无法使用。还有市民反映,有些出租车后排为了保证整洁干净,一般都是套着白色的整体座套,这样就把后座的安全带给套住了,乘客不易找到后排座位上的安全带和锁扣。
根据我国2014年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规定,乘客上车后,司机应提醒或者必要时协助乘客系好安全带。其中,对出租车的车容车貌也有要求,比如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背靠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应齐全、有效。2014年4月,郑州市客运管理处曾要求各出租车公司组织司机学习上述规范,并对学习效果进行测试。
5月17日,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上岗后,管理处都会要求各公司对司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在岗教育,“如果司机尽到了提醒义务,但是乘客拒绝系安全带的,此种情况下拒载是合情合理的。”
对于一些市民反映出租车后排座椅座套容易把安全带和锁扣套住的问题,对方称,下一步会对此问题进行调研,要求司机尽量正确使用座套,同时调研如何解决后排座椅的整洁与安全带之间的矛盾问题。
郑州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工作人员介绍,后排乘客是否需要系安全带,应以交警部门的规定或者《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准,如果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或者大型客车时发现包括安全带在内的车辆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记下车牌号拨打12328投诉。
【疑问】执法常态化与人性化怎么兼顾?
据了解,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被罚的事,在省外其他城市也曾出现过。但是,对此事的常态化执法,还不多见。
去年2月13日,深圳市交警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交警机动训练大队民警巡逻至滨河皇岗立交路段时,查获一辆出租车,后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驾驶人在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此消息一出,迅速引发舆论热议,有人为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点赞,但是也有网友认为交警部门应该一视同仁,应同时处罚司机和不系安全带的乘客,这样才能倒逼乘客和驾驶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对于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进行处罚的还有珠海市,该市从今年4月15日开始至5月14日,对所有机动车后排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使用警务通给予警告,5月15日起开始执法查处。
有专家表示,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被罚,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之前公众对相关法律不太熟悉。这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规定类似,都属于法律有规定但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交警部门以前未严格较真执法,如今,交警部门较真了,市民一时间感觉接受不了,这对乘客和驾驶人员都是一次普法教育。
也有人提出,交警部门在执法时应依据实际情况人性化执法,比如一些孕妇或者儿童坐在出租车后排不方便系安全带的,不能一刀切罚款。另外,如果对此常态化执法,会不会影响出租车的正常营运?(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王悦生文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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