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违规销售电动车不整改将面临刑事处罚

2018-07-17 10:15:42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赵滢溪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监督管理工作,昨日,市工商局召开电动车经营者行政约谈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车零配件采取下架措施,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经营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约谈会上,我市电动车经营者代表、市场开办方代表和生产企业代表现场发言,承诺自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擅自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不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机动车,不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等违规机动车。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工商系统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等违法行为,逾期下架或整治不到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记者 聂春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