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推出20项车驾管改革新举措 车主少跑腿

2018-07-20 09:35:44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赵滢溪

  7月1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推出20项车驾管改革新举措,全面推行交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减轻群众负担。

  按照要求,作为试点城市的郑州和安阳,7月31日前将在全省率先推行申请材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举措。9月1日起,20项新举措在全省全面推行。

  交管窗口推行“一次办、马上办”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全面清理办理交管业务的各种证明凭证,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一是免复印,原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通过自动读取、高拍扫描或者免费复印等方式留存;二是免填表,原需申请人填写的纸质表格,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确认;三是免拓印,原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四是免提交,推进部门信息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网络核验,逐步取消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纸质证明凭证。

  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传输,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各地要在车管所设置自助服务区,配置自助服务设备,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规费缴纳等全过程自助办理、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

  车驾管业务实行“网上办、掌上办”

  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比例力争超过70%。

  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加强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建立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本报记者李凤虎

  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轻微事故实行网上定损理赔,实现交通事故信息跨部门实时查询、实时反馈,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

  车检“全国通”领证“省内通”

  推行跨省异地检验。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实现全国范围“通检”。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检验机构要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预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通道,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实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积极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