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推老人助餐助浴服务 示范点年内开建

2018-08-10 09:39:49  来源:郑州日报  责编:赵滢溪

  郑州日报讯:做适合老人口味的饭菜,并且能送到家里;建适合老人洗澡的地方,并且能预约上门服务……郑州老人的生活将更方便!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老龄办获悉,市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年内市内五区每个区至少建两个助餐示范点、1个助浴示范点,县(市)、开发区、上街区至少建1个助餐示范点。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助餐、助浴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和半失能等老年群体需求。年内全市将开展助餐助浴示范点建设。”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助餐点须配备无障碍措施

  助餐点和一般的饭店有啥不一样?如何凸显“助老”功能?

  《通知》明确,助餐点应具备膳食制作、集中用餐和外送服务等功能,膳食加工配制能力在150客/餐以上,能容纳50名以上老人同时就餐,使用面积不小于240平方米。老年人用餐场所须配备无障碍设施,每个助餐点必须有餐食保温、消毒等基础设施。原则上设置在2层以下,并设有独立的出入口。

  服务方面,助餐点应提供符合老年人口味、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饭菜。有条件的可根据老年人实际助餐服务需求和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提供糖尿病餐、高血压餐等特殊膳食,满足个性化需求。

  记者还了解到,助餐点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如,助餐服务人员应了解食品安全、营养的基本知识,知晓老年人的生理特点,能够结合老年人个性化膳食营养需求和饮食禁忌,为老年人制定食谱。要有意见箱(簿),老年人及其家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等。如果这些“特殊”要求不达标,将被扣分。

  助浴点可开展“上门服务”

  对于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来说,洗澡是一件切实的难事,但是如果可以有专业的人员预约去家里服务,将真的能解决老人的现实问题。

  《通知》要求,助浴点应设有就浴区、休息区、更衣区等功能区域,合计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沐浴专业设施设备,设置有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就浴环境为普通浴室,应选择在建筑一层且相对独立,有独立的出入口。如设置在二层,应有电梯或坡道。环境卫生舒适,布置符合老年人就浴要求。

  此外,助浴点还需按照老年人身体状况(自理、半失能、失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上门助浴服务。助浴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应按照标准化服务流程进行,分为预约时间、签订服务协议、浴前评估、选择助浴方式、进行助浴、浴后观察等,有条件的助浴点可提供浴后小憩、品尝茶点、理发、修脚等个性化服务。

  不同于一般的浴室,助浴点也有特殊的地方。如配备助浴浴缸不少于2个,助浴床不少于2个,助浴椅不少于2个。空间方便轮椅进出,有独立的冷热水(恒温水)供应设备,助浴浴缸、助浴床和助浴椅必须配备具有软管连接的手持淋浴头装置。同时,要求配有助浴点专职管理员不少于1人,浴池内专职助浴员不少于3人,兼职急救员不少于2人。

  建示范点给予30万元补贴

  需要提出的是,助餐、助浴示范点应由本市依法成立的社会服务机构设立,并取得相关证照。

  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应统一标识和名称,悬挂标识。

  老人比较关注的收费方面,助餐点、助浴点应坚持公益性、微利性原则,服务收费标准合理,保本微利。应当在醒目位置区分服务人群类别,明码标价,并将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工作时间、助餐助浴方式向社会公开。

  助餐助浴点,市里有补贴——符合条件的助餐、助浴示范点,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与社区养老照料设施合并设置的助餐、助浴示范点,已享受养老照料设施补贴的不再享受补贴,未享受养老照料设施补贴的,也可按助餐、助浴示范点享受建设补贴,但两者不能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助餐、助浴示范点,可承接政府购买助餐、助浴服务。

  老人不满意示范点将被摘牌

  建设助餐助浴点,就是为了给老人提供方便,如果老人不满意,这些试点将被取消。

  《通知》中明确,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助餐、助浴示范点的监督和检查,规范管理和服务。对存在运作不规范、老年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的助餐、助浴点,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示范点及政府购买服务资格。(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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