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辆违法停车被拖走
大河报讯:如果警车或执法车辆违规停放在路边,会被交警“贴条”吗?答案是肯定的。
8月29日,郑州交警四大队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第二战役”专项行动。在商城路(人民路至城东路段)、城东路(顺河路至商城路段)设置11个查处岗位、3个流动机动治理岗位。行动中,一些违法的警车或执法车同样也会受到处罚。
记者现场发现,商城路(紫荆山路至人民路段)两侧并未设置路内停车位,但仍有少量货车、私家车甚至公务车违规停放在路边。这些违停车辆均被交警拍照取证、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其中还包括两辆停在管城区人民法院门前机动车道上的警车。法院门口的保安说,公安来法院提人,就先把车停在路边了。“警车违反交通法规一样要受处罚。”现场一名交警说。
在商城路章光101大厦对面,民警发现,商城路上有两辆车身喷绘着“城建监察”的电动四轮执法车辆也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且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新能源汽车号牌。其中一辆执法车还私拉电线进行充电。
附近一名市民说,这是办事处的车,天天在这停,占用道路,还没挂号牌,“自己作为管理部门,还不遵守法律法规,应该处罚”。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四大队三中队民警当场用拖车将车辆拖走,并将予以200元的罚款。
在商城路与管城街交叉口,一辆挂着“专修房顶漏水”牌子的农用运输车由于闯禁行、未悬挂后号牌,且驾驶员未随身携带行驶证,被记16分、罚款400元。四大队经开一中队中队长孙春生警官说,农用运输车属于“七类车”之一,是禁止在郑州市区内行驶的,也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重点查处的车辆。
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王韩表示,通过此次行动消除一批违法乱象、查扣一批违法车辆、教育一批交通参与者,维护商城路、城东路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交警四大队会继续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违法。针对违停的公务车辆,王韩说,路边违法停放的公安、城建、食药监、环保等部门的执法车辆一样会受到处罚,希望管理部门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车辆。
小贴士
据了解,郑州交警支队此前发布消息,近期还将先从公务车辆开始严查“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
包括以下车辆:一是政府机关公务用车;二是公交车、出租车;三是冲洗作业车、洒水车、洗扫车、扬尘作业车等;四是校车;五是保险公司等社会化服务单位车辆;六是物流公司、快递企业所属机动车;七是企事业单位通勤车辆;八是行经市区的搬家公司车辆、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九是郑州行经市区的长途客运车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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