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被拖走 郑州“小电电一族”请收下这份提示

2018-08-30 10:40:16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赵滢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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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花园路立交桥下电动车乱停乱放已严重影响道路交通。杨致文摄

  河南日报讯: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已开展月余,以“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停车乱象为重点打击目标的综合治理,也成为这段时间的热点话题。有读者和网友反映,自己骑着电动车在路上好好“走着”,就被交警给“扣了”,为啥?

  点击事实

  你的车属于这“七类车”么?

  需要明确的是,符合国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超过这个标准的均划归机(电)动车范畴。

  而此次郑州市集中整治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属于“机(电)动车”。以上这些车辆上路,不仅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还须有车牌和行车证,不然就会被“扣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电)动车辆存在道路违法的,处罚标准为200-1500元;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章或违规停放,处罚标准为20-50元。

  因违规停放被拖走的电动车该如何取回?8月27日、28日,记者了解到,因两轮电动车违章停放的问题较为严重,目前是交警队与辖区办事处进行联合整治,很多违章停放的两轮电动车都由办事处统一拖走。但处理流程都是一样的,不管是被哪个办事处拖走的车辆,要取回都需要到所在区域的交警队处理。记者随后致电郑州市交警三大队,工作人员解释称:“违章停放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的处理流程相对简单,先去停车场办理核对手续,然后带着核对单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开放车单,最后回到停车场提车,罚款20元。即使是办事处拖的车,处理流程也需要到交警队办理。”(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平 杨致文 马亮亮)

  网友观点

  整治让出行更安全交通更通畅

  网友“我的喜东东”:农业路政七街交叉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天天停满了各种电动车、共享单车,再加上有人逆行,经常堵得走不动。不管是什么车,乱停放都严重影响大家的交通出行和安全。建议加大对马路乱停车的打击处罚力度!

  网友“kk要努力”:我的电动车前几天在省医附近被拖走了,取回来还挺麻烦。因为确实是自己违章停车,所以我直接交了罚款。但在省医这样人流量大的地方,想停车办点事真心不容易,能不能划出来一块固定的短时停车区域呢?

  网友“乡村人家”:天津今年上半年就开始给两轮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现在基本都有牌了,平时在路上很少见电动车违章,也没什么乱停乱放的情况,挺有借鉴意义的。③9

  他山之石

  昆明:非机动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须登记挂牌方可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不得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驾驶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再次被查获者,其电动自行车将被收缴销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如出现未按规定登记、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或不服从交警管理等行为者,将被处以50元罚款。

  杭州:疏散通道内禁止为电动车充电

  走道、门厅、楼梯口、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居住出租房、集体宿舍等建筑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采取强制搬离措施。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以及居住出租房消防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购买电动车30日内须登记上牌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经登记并取得交管部门合法的有效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综合新华社电)

  集中整治“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摩托车

  ●机(电)动三轮车

  ●观光电瓶车

  ●老年代步车

  ●搭棚改装三轮车●摩托车

  ●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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