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房屋租赁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2018-09-12 11:45:21  来源:大河报  责编:赵滢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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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双方在司法所接受调解

  大河报讯:“你租住我的房子,害我被罚款一万五,你得赔偿我的损失!”“你这不是讹我吗?我什么都没做,随便吧,大不了咱们法庭上见!”日前,在平顶山市卫东区鸿鹰司法所调解室里,人民调解员徐敬正在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

  事情还要从今年5月说起,师女士和丈夫共同租赁了李女士位于上上城小区的一套居民房,租金为每月800元,并一次性预交了半年的租金及水电、物业等费用。8月15日该房屋突然停电,师女士多次打房东电话,均未接通,于是她直接打了供电热线。经供电公司核实,该户涉嫌窃电,需交罚款15000元,并且下达了处罚通知单。师女士觉得冤枉,自己什么都没做,于是找到房东李女士说明情况。可李女士也说不是自己的问题,双方都说是对方在电闸上动了手脚,因为罚款问题争执不下,房东李女士扬言要师女士夫妇立即搬走,且剩余房租概不退还。最终,她们来到鸿鹰司法所申请调解。

  为查明事实,对当事人进行客观公正的调解,徐敬主动联系供电局的负责人,向对方说明了纠纷的来龙去脉,协调供电局去调查取证。

  8月31日上午,徐敬带着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供电局,察看了该房屋近半年的用电情况,打印出用电数据凭证,并请供电局专业人员进行了复核。根据单据显示,该房屋从3月份开始,就已出现用电情况异常,而师女士是5月份才搬进去的。在真凭实据面前,事情很明了,该房屋的窃电问题和师女士无关。

  8月31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鸿鹰司法所调解。徐敬根据供电局出示的事实单据,认为承租方师女士在搬进来之前,该房屋已经涉嫌违规用电,因此,房东说师女士私自改电一说不成立。但房东觉得自己也很冤枉,平白无故被罚款15000元,这不是一笔小数目,师女士作为租户,在租住的三个月里少交了电费,也应承担一点责任。徐敬先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开导劝说,让房东李女士情绪逐渐冷静下来,然后徐敬又从法律角度把事情给她做了详细分析。

  最后李女士坦言,在师女士租房之前确实有另一家租户在此居住,也可能是上一位租户在电闸上动了手脚。违规用电15000元罚款她已经交清。她提出让师女士9月1日前搬走,并同意退还师女士之前预交的剩余租金、物业和水电等费用。

  经过历时3天的调查取证和耐心调解,这起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最终被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红汛 通讯员 心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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