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办法规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

2018-11-06 10:52:11  来源:郑州晚报  责编:赵滢溪

  郑州晚报讯:11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省野外站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建设,实行“分类管理、联合协作、资源共享、动态调整”运行机制。

  省野外站是我省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发展,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

  《办法》明确,省野外站要根据地域特色、自身特点以及特定科研需求,持续有效地开展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示范和科学研究。河南省财政对省野外站运行维护和观测研究给予必要的支持。

  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省野外站建设。省野外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省野外站名称由省科技厅统一命名,一般为“地名+领域(学科)+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经正式公布后使用。

  关于野外站的运行,《办法》提出,省野外站站长应由依托单位在职人员担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每届任期为五年,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省野外站应成立学术委员会,并建设和稳定一支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办法》还提出,省野外站实行年度考核与定期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评估结果优秀的省野外站加大倾斜性支持力度,凡符合国家规定申报条件的省野外站,省科技厅优先推荐申请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记者 李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