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奔流天鹅舞 金像生辉艺术兴

2018-11-15 16:20:00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赵滢溪

【摄影专题 亮点3】大河奔流天鹅舞 金像生辉艺术兴

【摄影专题 亮点3】大河奔流天鹅舞 金像生辉艺术兴

  ◎河南省三门峡市委副书记、市长  安伟

  “望三门,三门开,黄河之水天上来……”

  三门峡,地处豫晋陕三省交界的黄河中游,是伴随着1957年万里黄河第一坝——三门峡水利枢纽的建设而崛起的一座新兴城市。

  她从禹劈三门的神话中走来,相传大禹治水,使神斧将高山劈成人门、神门、鬼门三道峡谷,引黄河之水滚滚东流,三门峡由此得名。

  她从华夏文明的曙光中走来,人类远祖的上河曙猿、仰韶村遗址的绚丽彩陶、庙底沟发掘的华夏之花、北阳平考古的十里长街、崤函古道的丝路遗迹、万经之首的《道德经》……无数底蕴厚重的文化遗存,深刻诠释着中华文明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科院考古所原所长、著名考古学家刘庆柱先生明确论断:“最早的中国是从三门峡走出的。”

  她从山清水秀的美丽中走来,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五山四岭一分川,清水黄河抱城流,“四面环山三面水,半城烟树半城田”,50.7%的森林覆盖率位居河南之首,北国山川的雄奇与江南水乡的灵秀交相辉映,使三门峡成为黄河岸边一颗璀璨明珠。青山绿水引仙客,良好的生态和细心的呵护,吸引了白天鹅等大批候鸟飞临三门峡黄河湿地栖息越冬,人与天鹅和谐相处的画面,已成为这座城市最富温情的景观,也让三门峡有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天鹅之城。

  这座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城市,先后摘取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大天鹅之乡、CCTV首届“魅力中国城”十佳魅力城市、2017中国年度文化影响力城市等桂冠。

  面对大自然的慷慨馈赠,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坚决打赢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蓝天白云好空气,青山绿水白天鹅”。近年来,飞临三门峡黄河湿地越冬的白天鹅数量逐年上升,最多高达一万余只,占全国白天鹅总数的三分之二。三门峡成为黄河流域最大的白天鹅栖息地和观赏区,也吸引了大批游客、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前来旅游观光、采风创作。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摄影是城市的记忆。我们以天鹅为主题,以摄影为纽带,以影展为载体,以文化为内涵,先后举办了“蓝色地球·温馨家园——母亲河·天鹅湖”中国(三门峡)白天鹅·野生动物国际摄影大展、“读懂你·理解你——母亲河·天鹅湖”三门峡白天鹅·野生动物国际摄影大展等一系列有品位、有影响、有内容的摄影交流活动,展出了全球50多个国家、千余名摄影家的近3000幅作品,以国际化、专业化、多元化的视角,艺术再现了白天鹅和野生动物的生态之美、自然之美,真情展示了大自然的魅力与风情。2018年6月28日,在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摄影界的“黄埔军校”与天鹅之城再次结缘——中国摄影家协会培训中心落户三门峡,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摄影艺术家和摄影爱好者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创作的广阔舞台,也开启了全国乃至世界野生动物摄影事业的新篇章。

  在第十二届中国摄影艺术节、第二届三门峡白天鹅·野生动物国际摄影大展盛装开幕之际,请各位摄影艺术家把您的镜头聚焦这片多情的土地,定格青山绿水,采撷淳朴民风,留住历史记忆,捕捉心动瞬间,创作出更多优秀的艺术大片。

  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全国乃至世界摄影界、文化艺术界的交流合作,努力把三门峡白天鹅·野生动物国际摄影大展搭建成国际文化艺术交流平台,把三门峡市打造成中国乃至世界的野生动物摄影之都、自然生态摄影高地,让摄影艺术的传承创新的旗帜在新时代的崤函大地上高高飘扬!(来源:黄河时报)

  原刊于11月7日《人民摄影报》5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