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真实记录我省人民群众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全面反映河南人民团结一心、共同战“疫”的动人场景,河南省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河南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资料,特别是反映一线医护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农村、社区等战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等资料;
2.反映河南全力以赴支援疫情重点地区等地抗击疫情的情况,包括做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资料等;
3.反映河南广大人民群众、单位企业及社会机构等共克时艰、奉献互助、联防联控、共塑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资料,包括社会组织、个人捐款捐物的凭证、记录,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的凭证、记录等;
4.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护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6.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工作证、车辆通行证、小区进出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旗帜、宣传品等实物;
7.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热忱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函、来电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必须是原始图像,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拍摄者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感谢函或者捐赠证书。
4.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河南省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河南省档案馆。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河南省档案馆接收征集处
联系电话:0371-65903075、65901364
联系人:牛珂 刘雪梅
专项征集邮箱: hndagzj@163.com
邮编:450003
河南省档案馆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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