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恢复收费ETC通行 零头可抹还打折

2020-05-07 12:46:40  来源:河南日报  责编:石丽敏

  从5月6日起,ETC车辆的通行费金额按照

  “四舍五不入”再打折的方式收费,即收费金额尾数小于0.5元的部分舍去,大于0.5元的部分不入位:

  ●若车辆某一行程合计应收金额为9.49元,实收金额为先“四舍”取整为9元,再打95折,实际收费8.55元;

  ●若车辆某一行程合计应收金额为40.72元,实收金额“五不入”直接乘以0.95为38.68元。

  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日前,河南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了收费车道、ETC门架等系统功能,对相关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完成实车测试工作。收费系统升级后,与过去比有什么改进和提升的地方?部分ETC用户反映的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问题是否已解决?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探访。

  “四个一”减少付费环节

  “蓝豫EYPXXX,收费20.90元,欢迎通行高速公路。”5月6日上午,从河南园博园站上站的车主苏先生在郑州新区站通行ETC车道下站时,从屏幕上清楚地看到扣费情况。

  据了解,针对之前车辆通行ETC出口车道时,信息显示屏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的情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处的收费信息显示屏都进行了升级换新,屏幕更大了,显示信息更加全面。车辆出站时,车道显示屏上将准确显示当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不会再出现多计多扣、分次扣费、漏收补扣、无显示或系统日期错误等现象。

  “系统升级后的最大变化是,实现了ETC车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公司副总经理刘皓说,ETC门架只承担分段计费并进行累加,最后一次总扣费,出口车道显示屏上显示的费额便是通行总费用。这样,减少了繁琐的付费环节,实现了明白消费、透明收费。

  通行“四舍五不入”再打折

  据介绍,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我省已优化调整ETC通行费计费原则,高速公路通行费进一步降低。从5月6日起,ETC车辆的通行费金额按照“四舍五不入”再打折的方式收费,即收费金额尾数小于0.5元的部分舍去,大于0.5元的部分不入位,车辆走ETC通道会更优惠。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刘皓说。

  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交通行费分别为9.5元和10.5元。以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实交金额比之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货车“入口称重”总费额不增加

  “全网系统调整后,以‘ETC驶入’作为通行费打折依据,货车在此基础上享受差异化优惠政策。当通行车辆使用ETC通过ETC车道进入高速公路,标签和卡内有入口信息的,出口收费站转人工处理时仍可享受5%通行费优惠。”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说。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使用ETC储值卡的用户也要注意,车辆驶入高速入口时,系统会自动检测卡内余额,并进行自动抬杆。如卡内余额不足,ETC系统无法进行自动抬杆操作,影响通行效率。

  货车取消“计重收费”模式,实行“入口治超”,超限超载车辆无法驶入高速公路。货车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费额不增加。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河南日报记者 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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