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多机构发力 打出银保扶贫“组合拳”

2020-09-18 08:27:39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9月16日上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系列新闻发布会——金融扶贫专场,介绍河南省金融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7年,河南省在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卢氏县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试点,构建了金融服务、信用评价、风险防控、产业支撑等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四大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金融扶贫“卢氏模式”,解决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谁来落实、信用如何评价、风险如何防控、项目怎么选择等政策落地难题,为全省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探索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截至2020年8月底,“卢氏模式”已复制推广到河南全省,总体上形成了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基本完成;风险补偿金已到位44.2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由2016年末的42.9亿元增加到2020年8月底的554.6亿元,惠及贫困群众124.46万户。

  有效发挥企业带贫作用,是助推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以相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河南省金融局会同省扶贫办探索建立了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新模式,并经河南省政府同意,联合制定了“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实施方案,精准选择符合条件的带贫企业,通过“公司+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等方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现代产业体系。相应对承担精准扶贫企业贷款的主办银行,在扶贫再贷款额度的供应上予以保证,并积极推动政府和银行、担保机构共同分担贷款风险。对需要提供担保的带贫企业给予担保费用优惠。初步建立了支持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截至8月末,累计投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88.49亿元,带动12.9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增收。

  河南组织动员各家金融机构发挥各自平台优势,在贷款规模、贷款利率、审批效率等方面给予特惠倾斜。如农行开辟扶贫信贷审批“绿色通道”,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邮储银行提高扶贫工作考核权重,对扶贫贷款在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上实行五折计价,贷款投放不受规模限制,执行基准利率;农信联社建立5个工作日限时办结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贷年龄由一般贷款的60周岁放宽至67周岁。其他金融机构也都推出了一些相关扶贫特惠政策,为贫困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据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深德介绍,扶贫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助力脱贫攻坚,引导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专设的一项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在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提高惠农扶贫政策效果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在总量上,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额度支持。3年多来,该行累计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扶贫再贷款额度147.6亿元,目前河南的扶贫再贷款额度居全国前列。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优先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连续3年定点向4个深度贫困县累计调增扶贫再贷款额度20亿元,组织省市县三级金融机构深入到4个深度贫困县,引导金融资源向深度贫困地区汇聚;积极优化扶贫再贷款办理流程,在全国首创实施扶贫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赋予金融机构提前向贫困对象发放优惠贷款的权力,人民银行定期对合格贷款予以“报销”,该模式被人民银行总行在全国推广。截至8月末,河南省扶贫再贷款余额达103.8亿元,实现对所有贫困县(含已脱贫贫困县)支持全覆盖,并实现对所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全覆盖。

  面对收官之战,为推动金融扶贫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针对金融扶贫过渡期政策、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等问题,河南省金融局联合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及时研究制定了专项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对2020年1月1日后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带贫企业,及时通过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支持;明确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将边缘户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一体推进,贷款申请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致;拓宽精准扶贫企业贷款主体,支持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合作社带头人发放扶贫项目经营性贷款,一并纳入精准扶贫企业贷款鼓励范畴。(文 赵永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