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2020-11-02 11:56:01  来源:人民网  责编:石丽敏

“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人民网郑州11月1日电(记者王玉兴)10月30日上午,“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活动在安阳林州市启动,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及人民网、新华网、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参加启动仪式。仪式上,交通运输部为林州市林石公路颁发2019年全国“十大最美农村公路”荣誉证书。

  林石公路是林州市区连接石板岩镇的主要县道,也是通往太行大峡谷景区重要的旅游通道,2020年林石公路成功入选2019年度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成为河南省唯一参评并入选的农村公路。

  该公路起于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渠畔路交叉口,沿红旗渠一干渠向北,经平板桥上跨一干渠、下穿林虑山牌坊后盘山而上,在太行山主脉林虑山小蚁尖寨山峰的半山腰间(海拔700米),穿过长1000米的太行隧道后,顺山蜿蜒而下,止于石板岩镇三岔路口,全长17公里。

  “为了加快林州城乡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我们分别于2012年、2017年、2018年三年,按照三级公路的标准分路段对林石公路进行了全线升级改造。”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军明告诉记者,现在的林石公路已成为一条配套齐全、环境宜人、景观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色长廊。

  “道路修到了家门口,我们再也不用靠扁担为群众送货了。”石板岩村党支部书记王伏昌说。

  一条林石公路打通了大山深处的石板岩与外界的交通血脉,也为当地带来了“人气”“福气”。依托道路,深山的美景吸引了大量游客慕名而来,石板岩村办起了民宿,乡村旅游如火如荼。

  深秋时节,林石公路好像一条彩带,穿梭于枫叶流丹、层林尽染的太行山脉之间,车行其中仿佛置身于百里画廊。

  近年来,林州市以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引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有机结合,紧抓地域、资源优势,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

  截止目前,林州市农村公路总里程2290.6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12公里,以市区为中心,通达乡村的高效农村公路网已经形成,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了坚实的交通保障。

  其实,林州只是河南农村公路建设的一个亮丽缩影。近年来,河南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网和普惠安全的农村基础网,人民群众“出门硬化路、抬脚上客车、物流到家门”的美好愿景正在加快实现。

  “十三五”期间,以“三山一滩”、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战场,河南着力加强贫困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新改建贫困地区普通干线公路1901公里、农村公路3.96万公里,两项累计完成投资650.3亿元,于2018年年底,提前一年完成了“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性任务。

  2019年,河南积极推动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和“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畅通连接千家万户的“毛细血管网”,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近两年来,河南累计新增约2.7万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全省19.9万个自然村通硬化路率由2015年年底的55%,提升至目前的87%。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

  据了解,“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是交通运输部今年在全国开展此主题活动的首站。下一步,“我家门口那条路”活动还将走进广东、云南、福建等地。

“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郭伟峰 摄

“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王玉兴 摄

“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我家门口那条路”河南展示周启动 林州市林石公路获殊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