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郑州—卢森堡”国际货运航线飞出“新丝路”
2021-05-14 08:59:05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万庆丽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飞出“新丝路”

“郑州—卢森堡”国际货运航线飞出“新丝路”

“郑州—卢森堡”国际货运航线的“郑州号”全货运飞机。 河南日报记者 邓放 摄

  在卢森堡首相贝泰尔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架卢森堡货航飞机模型,他将其称为“国宝”。8249公里之外,这件“国宝”的真实版,一架喷涂着“郑州号”的B747-400F全货机正停在郑州机场停机坪,引擎轰鸣、蓄势待飞。

  5月13日凌晨2点21分,这架满载货物的CV9752航班货机从郑州直飞布达佩斯,将102万个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防疫物资运往欧洲。支援全球抗疫,“郑州—卢森堡”这条国际货运航线从未停止飞行。

  2017年6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会见贝泰尔时指出,要深化双方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内金融和产能等合作,中方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

  “如今,这条航线已经成为卢森堡及欧洲其他地区的生命线,不仅是雪中送炭的空中桥梁,更是连接世界各国的友谊之路。”四年后,贝泰尔为“空中丝绸之路”给出了最高赞赏。

  这条路上,河南走出“第一次”——

  河南航投收购卢森堡货航35%的股权,第一次拥有国际一流的全货运航空公司;

  开通“卢森堡—郑州—芝加哥”航线,第一次拥有利用第五航权开通的洲际货运航线;

  与全球最大支线客机贸易商阿维亚合作组建融资租赁公司,第一次拥有专业飞机融资租赁公司;

  设立卢森堡旅游签证(郑州)便捷服务平台,第一次拥有外国驻豫签证服务平台;

  建设BAA(中国)航空培训中心,第一次拥有运输航空飞行训练机构……

  这条路上,河南跑出“加速度”——

  “我还记得那些青铜器都是二里头遗址发掘的。”提起“华夏文明之源——河南文物珍宝展”,卢森堡驻上海总领事贺文晟记忆犹新。2018年11月,145件(组)河南出土的文物,搭乘卢货航的飞机飞赴欧洲,成为“空中丝路”上独具魅力的“珍宝乘客”。

  在卢森堡国家历史与艺术博物馆里可以感受华夏文明,在郑州进口超市的货架上则摆满了来自全世界的优质商品。智利车厘子、德国啤酒、澳大利亚保健品等,已成为郑州市民的日常消费品。

  卢森堡货航副总裁维格·卡特莱珀“掐算”过:“货物满载满卸大概用两个小时。”国际贸易的“头号货币”是时间,短短两个小时,足够在这里把世界运进来,再把世界运出去。

  这条路上,河南扩大“朋友圈”——

  一组数据令人振奋:2021年1至2月,卢森堡货航郑州航线累计执飞航班107班,货运量约2.13万吨,同比增长228.1%,创下历史同期最高纪录。

  在河南航投和卢森堡货航的共同努力下,以郑州为中心、覆盖全球的航空货运网络正在不断完善。卢森堡货航在郑州机场的定期航班也由开航初期的每周2班加密至目前的每周14班,开通卢森堡、伦敦、布达佩斯、芝加哥、亚特兰大、米兰等8条货运航线,“朋友圈”覆盖全球14个城市和主要发达经济体。

  世界到河南的距离越“走”越近,河南到世界的路越“飞”越广。读懂了这条“空中丝路”,也就读懂了开放的河南。

  记者手记

  朋友多了路好走

  列子御风的传说,讲述着国人对翱翔天际的向往。时光流转,两千多年后的郑州郑东新区,一座“御风行”的雕塑,见证了郑卢“空中丝绸之路”持续演绎的飞翔之梦。

  河南,一个不沿边、不靠海、不临江的内陆省份,以勇于改革的担当和胆略,将经济触角伸向广阔的蓝天。一招招超前谋划的“先手棋”,推进空中、陆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四路并进”走出了一条内陆大省开放发展的新路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开放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特别提出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政策支持下,河南蓄积着发展的澎湃动力。

  今天的河南,是出彩的河南,是站在开放潮头的河南。朋友多了路好走。我们要加快将枢纽优势向物流优势、产业优势转化,通过打造内陆开放高地,让“空中丝路”成为“经济之路”“友谊之路”,让翱翔在湛蓝天空的“银翼”,成为河南高质量发展最好的注解。(河南日报记者 董娉 屈晓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