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洛阳市教育局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将天津市等12个市设立为第二批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洛阳市位列其中,成为河南省首个入选城市。
教育部按照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在有关地方主动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荐的基础上,经统筹研究,遴选天津市、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浙江宁波、福建龙岩、江西抚州、山东济宁、河南洛阳、湖南长沙、海南三亚、四川广元、宁夏银川为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近年来,洛阳市印发《洛阳市高质量建设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等,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洛阳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洛阳市将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推进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等重要方面办好基础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据悉,2021年,教育部遴选确定了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等12个城市为首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河南日报记者 田宜龙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范坤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