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风雨鏖战 排涝抢险 新乡市积极行动应对强降雨
2022-07-06 18:30:39来源: 新乡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赵滢溪

  原标题:风雨鏖战 排涝抢险 全市积极行动应对强降雨

风雨鏖战 排涝抢险 新乡市积极行动应对强降雨

7月5日,新乡市提升防汛应急响应级别至Ⅲ级。各级各部门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图为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洪门派出所民警在积水严重的人民东路疏导交通。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云 摄

  7月5日,新乡市迎来今夏第三轮强降雨过程,为做好应对工作,市领导深入防汛一线指挥抢险,各级各部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鏖战风雨,排涝抢险,共同打响防汛攻坚战。

  当日下午,新乡市气象台先后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在严峻的防汛形势下,新乡市根据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于当日18时40分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Ⅲ级,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防范,快速行动,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等薄弱环节防范,加强城市内涝、立交桥、涵洞、隧道及地下空间管控,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期间,全市气象部门按照应急联动机制,加密天气跟踪监测频次,强化会商研判,全力开展暴雨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据新乡市气象台分析,7月5日凌晨2时到19时,新乡市全区出现阵雨、雷阵雨,其中西北部出现区域性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主要分布在辉县市西北部和获嘉县北部。截止到7月5日19时,全市共有44个站点出现暴雨,24个站点出现大暴雨,最大降水量出现在辉县市石门水库,达178.6毫米。预计当天夜里中到大雨,东部暴雨;7月6日白天阵雨停止转多云。

  当日中午,新乡市区多个路段出现积水情况,为最大限度减少强降水对城市影响,新乡市第一时间将积水点通过媒体公布,提醒广大市民及时绕行相关路段,不要冒险涉水。

  降雨期间,新乡市城管局及时发布城市内涝红色预警,各区城管局、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到岗到位,全市40座雨水泵站启动抽排工作,8台泵车按照既定计划架设到新中大道赵定排、菏宝高速等积水严重路段开展作业。在风雨中,在积水中,各地段抢险队员及时清理排水口各种杂物,密切关注积水深度变化。当日,新乡市城管局出动各类抢险队伍7支共266人,各类抢险车辆41辆,道路积水逐步消退。当晚,随着降雨减小,新乡市多个积水路段明显下降,不少积水点已经“水干路净”。

  新乡市住建局在此轮降雨过程中加大管道清淤和泵站抽排工作,菏宝高速、东明大道、新中大道、理想城等易积水点,抽排速度均比以前明显加快。同时,为减少城市地下车库安全,督促安排全市292家物业小区设置挡水板,以备不时之需。

  暴雨中,各级交警部门全员上岗,对辖区道路实施精准管控,对重点路口、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对于辖区内地势低洼的路段和桥涵等特殊区域,定人定岗定则,做好消除隐患、疏堵保通、救助车辆和行人等各项工作。

  为应对此轮强降雨过程,新乡市水利局多措并举开展强降雨防御工作,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各专班成员集中待命。加强与水文局沟通,利用现有水文遥测系统、山洪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视频监测系统等全方位掌握雨、水、工情的发展趋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滚动会商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山洪灾害防治区发出提示性预警。全面启动工程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水库、河道联合调度,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关系,精准预报、精细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拦、蓄、调、滞”作用。根据研判结果,7月5日17时启动Ⅳ级水旱灾害响应级别,20时调整水旱灾害响应级别至Ⅲ级,加强险工险段人员值守巡查,预置物资和力量等各项防汛工作。

  自2021年以来,新乡市对防汛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完善,依托新乡市政法委综治中心现有设施,建立应急指挥中心,增加视频会议、视频会商及应急指挥专网等功能;增加融合通信设备、应急通信保障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服务应急决策和指挥工作。除此以外,新乡市应急部门还补充了10支应急救援力量,与新乡市中科数字经济技术产业研究院合作成立智慧应急产业创新中心,与中国安能初步达成战略救援合作等,为2022年防汛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京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