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濮阳市濮阳县:“硬措施”提升“软环境” 90个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2022-11-15 15:15:07来源: 经济日报编辑: 邓高靖责编: 胡晓萌

  原标题:河南濮阳县:“硬措施”提升“软环境” 90个重大项目进展顺利

  截至10月底,42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8.1%;纳入河南省“三个一批”(即集中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90个重大项目的开工率、达效率均达到100%,投产率达到70%以上,项目转换率居濮阳市、河南省前列……这些项目开工建成、投产达效,得益于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主动靠前服务,得益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得益于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企业引进来、发展好不好,营商环境是关键。濮阳县通过建立“2+5+N”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机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督导工作任务落实。同时紧盯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按期竣工率,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全周期的管理服务模式。

  此外,濮阳县还建立重点项目周调度制度,濮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重点项目,全面排查项目制约问题,全力破解难点堵点痛点,特别是实施重点项目问题台账管理,落实具体任务全部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目前,该县共召开调度会27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80余项,涌现了多个助企服务的先进案例。

  “今年以来,清障土地647亩,树木300亩,金银花200亩,迁坟155座,拆除住宅院落80余座,完成分房190套,发动群众搬迁至安置区82户,确保了巴德富、山东义利、瑞森石油树脂、纬三路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该县户部寨镇党委书记刘国乾说。

  清河头乡20天拆迁64户居民,天顺风叶、远景风机项目得以如期建设。

  营商环境是“软实力”,更需要“硬措施”来托底。

  濮阳县以“一网通办”为出发点和切入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流程再造,争取更多涉企事项纳入网上办理。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商事登记服务区,推动100件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了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让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建设濮阳市第一家“智慧办税服务厅”,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

  走进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有一个服务窗口很特别,名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在大厅醒目位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该窗口主要受理企业和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遇到的“不好办”和“办不成”的事儿。

  “窗口虽小,却能让群众感受‘在濮阳县没有难办的事’。”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负责人贺慧娟说,该窗口设立5个多月以来,共登记办理群众诉求60余件。

  濮阳县还持续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机制,用好企业问题收集、交办、办理、呈报、督办、提醒等闭环工作机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重塑濮阳县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督导考核,是优化营商环境闭环工作机制中的重要一环。

  濮阳县督查局坚持一线工作法,发扬“四盯”精神,开展“嵌入式”督导,综合运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督查调研等形式,及时跟进督导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该县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同步推进,让相关责任单位紧绷服务项目建设这根弦,确保项目推进节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对推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敢于“亮剑”,开展“利剑督查”。

  近日,从濮阳市第三季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暨“三个一批”项目观摩活动点评会上传来消息,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在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观摩活动综合考评中再次获得第一名,这是2022年以来濮阳县连续3次获此荣誉。

  “当前,濮阳县正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强化数据赋能、加快流程再造,奋力跳起摸高,在‘细’处、‘深’处、‘实’处着手,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濮阳县委书记周东柯认为,正是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制度红利的不断释放,给市场主体带来了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经济日报客户端 夏先清 通讯员 程正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