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   舆情智库
河南省高院发布五年来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2023-01-12 16:30:59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国际在线河南频道消息:1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并发布《河南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指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出席发布会,省律师协会会长徐步林受邀参加并发言,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副处长程彤主持发布会。 

  庞景玉通报五年来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介绍了《标准化建设指南》主要内容及特点。

  全面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网络

  按照最高法院“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要求,河南省高院建成全省统一的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11个系统平台,与全国统建平台全部对接,提供网上立案、开庭、调解等20余项服务,诉讼服务线下集约、线上集成格局基本形成。全省185家法院和693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

  五年来,全省法院累计提供线上服务2370万余件次,网上立案、交费、调解、送达等多项服务总量居全国前列。洛阳中院、兰考县法院、汝州市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巩义市、永城市等25家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全省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

  积极构建全方位诉调对接机制

  河南省高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导中层、基层法院积极参与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持续加强类型化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先后与河南省总工会等11个省直主管部门对接,专门调解劳动争议、涉企等类型化纠纷,不断丰富解纷资源“菜单库”。郑州、开封、焦作等地法院先后创建“封调禹顺”“和顺中原”“宋付振工作室”“郭大姐调解室”“冬香好妈妈”等知名调解品牌。五年来,全省法院通过多元解纷机制累计诉前化解纠纷111.7万件,为人民群众节省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

  全力打造“简案快审”新格局

  河南省高院认真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统一部署安装繁简分流软件,建立“系统算法+人工识别”分流机制,中层、基层法院普遍制定繁简分流标准、程序衔接、要素审判、示范诉讼等规则,按照“1+N+N”模式,由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675个速裁快审团队,对于分流的简单案件能调则调、能调快调,调解不成的适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督促程序、特别程序速裁快审,让当事人快速实现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分流速裁快审案件196.8万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总量的40%。2022年,全省法院共分流速裁快审案件59万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总量的50%,平均审理期限29.89天,比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短15.36天。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水平

  河南省高院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能力作风建设年”等专项活动,累计发布50项爱民服务实践承诺。针对特殊群体诉讼难、起诉找人难,河南省高院专门下发《关于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孕妇“绿色通道”的通知》《关于为民事诉讼原告、代理律师提供已涉诉被告住址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和再审立案不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探索建立立案容缺机制,为欠缺非法定证明材料和次要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先行登记立案;建立全省统一的“好差评”系统,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持续加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诉讼服务品质,河南省高院组织部分中层、基层法院编写《标准化建设指南》。《标准化建设指南》分为诉讼服务标准、内部工作标准两部分,以问答形式对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审判辅助、分调裁审、司法礼仪、防范虚假诉讼、优化营商环境、突发状况处置、婚姻家庭等法律知识、工作要求、基本技能和处理方法进行系统梳理、分类汇总,共28章、2800余条问答、67万字,内容注重服务性、全面性、实用性和权威性。

  徐步林以一名执业律师和律师协会的角度,就河南法院五年来的诉讼服务工作进行了发言。(文 邓高靖 李光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