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河南省民营经济“十大行动”以及安阳市委、市政府全力“拼经济”十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安阳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推进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引领、信心提振、转型发展、金融助企、行业商会提质增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素质提升、企业员工素质提升、青蓝工程“十大行动”,提振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为安阳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安阳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先后举办4期企业家沙龙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企业家每个月围绕一个主题展开交流,有效提振了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进商会、进企业,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安阳市委统战部、安阳市工商联以“汇聚同心力量·助力民企发展”为主题,举行9场“提信心、拼经济”惠企服务巡回宣讲活动,800余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或企业高管参加了巡讲活动。
安阳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坚持以“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举办6期安阳市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累计培训企业家500余人次;安阳市委组织部开展了非公企业党建观摩活动;安阳市委统战部落实安阳市基层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联合安阳市工商联举办了安阳市市属商会党建工作培训班。
在实施民营经济人士青蓝接力行动中,安阳市委统战部、安阳市工商联通过专题培训、以老带新、观摩学习等途径,推动新生代企业家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方位建设青年企业家队伍。
安阳市工商联联合安阳市科协开展民营企业科协建设专题调研,动员安阳市9家民营企业建立科协组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联合驻安高校共同开展高校专家与民营企业结对合作行动,促成高校专家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安阳市工信局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2023年以来,安阳市15家企业被认定为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企业被推荐至工信部参加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审。
安阳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市银保监局搭建平台,共同推动金融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实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每周组织两家银行机构开展线上银企对接直播活动,目前共开展26场银企对接活动,其中线上18场、线下8场;不断推动银行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全市贷款余额大幅增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已成功向1378家企业发放信贷资金134亿余元。
安阳市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开放发展专题调研,并联合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围绕“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主题,组织商(协)会团体进行专题培训。安阳市工信局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品牌培育活动,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安阳市第二十一次质量管理成果竞赛活动。
安阳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安阳市司法局联合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会挂牌,推动5家市属商会进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探索建立“企业家检察官双向派驻制度”,推荐10家优秀民营企业与检察机关开展双向派驻。安阳市公安局开展安阳市清理涉企“挂案”专项行动,赴企业开展22次普法宣传活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常态化走访企业活动,举办法治讲座48次,为企业办实事600余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推进民营企业涉案合规改革,安阳市工商联每月开展合规月月谈线上培训。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增加安阳市公安局、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加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委员会,加强横向一体化履职,同时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加强调研走访。安阳市委统战部、安阳市工商联联合安阳市纪委走入民营企业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形成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工作合力;用好诉求响应平台,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安阳市委统战部、安阳市工商联邀请外地安阳商会会长及企业家参加安阳市“情系家乡·共度元宵”企业家恳谈会活动,安阳市委书记袁家健当场为6名外地商会会长颁发“安阳市招商大使”聘书;发挥安阳市统战系统各民主党派、港澳台同胞等丰富的人脉资源、技术优势、资金优势,积极助力招商引资。目前,他们已为安阳市提供有效招商信息50余条,意向项目30余个,签约项目10个,招商引资金额达50亿元以上。其中,经北京安阳商会联络签约的综合能源利用项目和气雾剂设备生产及产品制造项目,总投资额达35亿元。(文 李庆龄 杨阿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