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河南省拟选聘一批“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
2024-06-03 09:45:48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拟选聘一批“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 “科技副总”如何赋能企业创新

  5月31日召开的省委科技委第三次会议,研究了《河南省“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其中提到河南省聚焦重点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自今年起三年内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一批“科技副总”到企业任职工作。

  “科技副总”是啥总?

  “科技副总”是指从高校、科研院所选聘高层次科技人才到企业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等职务,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更好为企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目前,全国已有江苏、云南、山西、湖北等多个省份以不同形式开展了“科技副总”选派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其中,江苏省从2013年在全国首创“科技副总”柔性引才机制以来,截至目前已连续选聘十一批、近万名“科技副总”到省内企业任职。云南省自2023年开始实施“科技副总”项目,已累计从国内高校院所选聘百余名“科技副总”。湖北省开始向企业选派“科技副总”以来,两年时间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91个。

  河南省的“科技副总”啥特色?

  作为一项促进“产学研用”链条贯通的重要之举,河南省选聘“科技副总”有何创新之处?

  “单枪匹马解决不了太多问题,‘科技副总’背后必须有强大的人才团队、科研机构作后盾。”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选聘将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开展,目的是通过选聘“科技副总”,赋能企业科研创新,助力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增强企业在整合创新资源、组织技术攻关、优化创新管理等方面能力,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另外,河南省将聚焦“7+28+N”产业链群有的放矢进行选聘,覆盖产业领域更广,遴选人数更多,更易形成规模效应。在对接形式上,河南省将先向企业进行岗位和技术难题征集需求,汇总梳理后再进行岗位发布,确保对接遴选更加精准,实现企业和科研人员的“双向奔赴”。

  “科技副总”干些啥?

  在已开展“科技副总”业务的省份,“科技副总”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眼中的“香饽饽”,原因何在?

  从企业角度看,科研人才匮乏、新产品研发目标和定位不明确、知识产权创新性凝练不够……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总会遇到诸多问题,怎么去解决?

  从高校角度分析,高校的科研能力强、技术设备先进,但对企业发展存在的堵点痛点难点了解不够,科研成果走不出实验室、落不到生产线、变不成现实生产力,难以“适销对路”。

  这就是“科技副总”需要肩负的重大使命、重要任务,他们身上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学历高、科研强、懂技术、能攻关。

  一方面,这些科研人才可以深入企业,精准“把脉问诊”,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共同开展新产品的研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他们能够结合专业,让自身的科研“有的放矢”,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助力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归根结底,“科技副总”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合作的“纽带”。河南省多次强调,要把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这两个创新主体紧紧捆绑在一起,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协同技术攻关,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快成果落地转化。专家与企业家携手,产业与企业融合,科研才能更精准,成果才会“接地气”。

  选聘“科技副总”,必须坚持需求导向,强化精准对接,真正把企业急需的人才派到企业去。“经过严格把关选聘的‘科技副总’,一定能充分发挥个人和所在高校、科研院所的综合优势,帮助企业破解技术难题,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在助推我省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新的力量。”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马涛 张笑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