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Hello,河南   |   直观中国  |   热点专题    |   文旅   |   金融   |   国际播报   |   豫见国际    
河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2024-06-27 09:18:33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张雨晴责编: 石丽敏

  原标题: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楼阳生主持并讲话

  6月26日,河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河南省贯彻落实意见。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大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向建成科技强国奋勇前进的号角,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科技强国的内涵特征,牢牢坚持新时代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经验,坚定信心决心,提高能力本领,蹄疾步稳、久久为功,向着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不断迈进。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关键,以“十年磨一剑”的坚定决心,以“人一之、我十之”的拼劲,努力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上不断实现新突破。一要在完善提升“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上持续下功夫,坚持边建设、边科研、边出成果,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产出和转化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二要在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上持续下功夫,把已建的平台管理好、运行好、发展好,完善平台体系,打造河南省科技创新的“王牌军”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力量的“方面军”。三要在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上持续下功夫,牢牢坚持“四个面向”,凝练一流课题、组建一流团队,努力取得原创性、迭代性、颠覆性创新成果。四要在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上持续下功夫,聚焦培育壮大“7+28+N”产业链群,攻克“卡脖子”技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五要在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上持续下功夫,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高科技攻关组织化程度,提升研发活动质量水平。六要在推进高校“三个调整优化”上持续下功夫,整合资源、攥指成拳,着力打造郑大、河大“双航母”,支持7所高校11个学科创建“双一流”第二梯队,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七要在创优人才发展大环境和用人单位“小气候”上持续下功夫,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八要在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上持续下功夫,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九要在推动科技开放合作上持续下功夫,主动融入和深度链接全球创新网络,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和人才联合培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管理、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创新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良好风尚。

  会议听取河南省2023年度国家科技“三大奖”评选工作及结果汇报,指出河南省有15项成果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其中主持项目7项、参与项目8项,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要坚定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把实施“第一战略”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推动科技创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成高地。(记者 冯芸 马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