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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以法为盾守护知识产权
2025-04-27 09:33:36来源: 河南日报编辑: 赵滢溪责编: 蒋硕

  原标题:UU跑腿、牧原等遭遇傍名牌、搭便车 我省法院以法为盾守护知识产权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日前,河南省高院发布了8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涉及UU跑腿、牧原等知名企业及品牌。

  本次发布的8件案例,涵盖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类型,涉及生物医药、网络游戏、即时配送等行业领域,展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基本立场,同时兼顾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突出反映了河南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成效,对于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高公众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其中一件案例中,郑州某信息技术公司(“UU跑腿”商标权利人)起诉西安某家政服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长期使用“悠悠跑腿”“忧忧跑腿”等近似标识开展同城跑腿业务,构成不正当竞争。2020年,法院生效判决已责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3万元,但其在此后并未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注册多家关联公司在网络平台持续实施侵权行为。郑州某信息技术公司再次起诉,要求相关公司及胡某某停止侵权,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0万元。省高院二审认为,被告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改判赔偿150万元,显著提高赔偿力度,向社会传递了人民法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新兴行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另一起案件中,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王某某在淘宝店铺“牧某养殖设备厂”中擅自使用带有“牧原”字样的标识销售生猪养殖设备,攀附其商标商誉。牧某公司主张其商标经长期使用和宣传已成为驰名商标,要求跨类保护并索赔100万元。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牧原商标在生猪养殖领域具有高知名度,构成驰名商标。王某某虽经营的是养殖设备,但其使用“牧原”标识易使公众误认与牧某公司存在关联,构成商标侵权。最终,法院判令王某某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万元。该案明确了驰名商标司法严格保护的价值导向,对推动企业商标品牌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记者 王绿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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