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出台行动方案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择一城安放青春 让青年更加有为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河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做践行“两高四着力”的标杆模范
推出人才公寓,让青年在郑更优居
近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郑州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打造青年“就业创业优选地”“安居宜居幸福地”“品质生活理想地”“活力消费潮流地”“奋发有为出彩地”,全方位建设青年之城、塑造活力之都,打造具有鲜明标识的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样板。
2022年,郑州市入选全国首批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三年将“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标杆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青年发展有关项目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实事。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议》,在《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中融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内容。试点以来,郑州市累计出台惠青政策12个方面130余项,为郑州青年发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为巩固提升试点成效,更好发挥政策牵引作用,赋能青年成长发展全周期,近日郑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了青年就业创业、安居宜居、品质生活、活力消费、奋发有为等5个方面的15项措施,吸引青年流量,激发城市活力。
打造“青年就业创业优选地”
实施“郑聚英才计划”,深化青年创新创业行动,加快建设青年人才驿站,推出“郑州青年卡”城市名片,每年吸引20万以上青年人才来郑留郑。
加大就业保障力度。深化“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稳步推进“乐业小站”建设运营,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131”专项行动,实施“引力计划”大学生政务实践。
拓展创业服务深度。推进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强化天使基金投资孵化作用,力争全年引育创新创业团队50个、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项目60个以上。
打造“青年安居宜居幸福地”
实施青年优居行动。保障青年租住舒心,每年投入运营公寓不少于2万套(间),加强“郑好房”“郑好住”平台建设,优化房产交易和公共租赁服务。
深化青年安居工程。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支持灵活就业青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现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打造青年宜居社区。保障青年职住平衡,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嵌入式打造以文化、艺术、运动为主要内容的青年社交综合体,提质升级“青年之家”,推动青年社群发展。
打造“青年品质生活理想地”
营造婚育友好环境。打造“郑好遇见你”青年社交婚恋品牌,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拓展托幼一体服务,建设100个儿童友好医院、公园、街区等单元。
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增加高中阶段优质学位。提升市青少年宫、市科技馆等育人实效,创新“青年夜校”模式,推进“书香郑州”建设。
服务青年品质生活。深化青年发展型社区(单位、空间)建设,建设50个“公园+”特色园区,年均举办青少年赛事活动500场次以上,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服务青少年不少于1万人次。
打造“青年活力消费潮流地”
塑造“年轻态”消费场景。培育更多青年消费场景,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发展“老建筑+新消费”“原场景+新体验”等业态,建设一批青年发展型街区,培育城市音乐节、青年华服节、街舞大赛等活力IP。
培育文商旅消费品牌。打造“醉美·夜郑州”消费品牌,发放青年消费券,举办青春市集、演艺展会、青年年货节等消费活动。
繁荣活力型青年经济。打造“微短剧创作之都”,支持青年创作者,支持青年在电竞、电商产业发展,探索“青春小店”扶持计划。
打造“青年奋发有为出彩地”
勇当科技创新先锋。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加强“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青年科技奖”等遴选支持和推荐力度,依规举办郑州青年科学家论坛。
宣推青年之城形象。举办“郑州·大学生集中毕业典礼”,开展“青城故事”系列宣讲,举办“发现郑青春”网络短视频创作大赛,招募“城市青年推介官”。
共建活力有为城市。依托“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活动载体和青联、学联等组织枢纽,举办“青声”“青听”系列活动。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在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中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支持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记者 杨柳 通讯员 孙周杰 文/图)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